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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新报:明星代言 负责任的人当各负其责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24日09:31  天天新报

  在小品里吃多了哑巴亏的范伟,因为代言涉嫌欺诈的商业加盟网站,让许多投资者吃了哑巴亏。加之“明星须为虚假代言承担连带责任”相关法规刚出台,范伟此番也算顶风作案,舆论自然严打。诘责声中,颇具代表性的一种是——你不懂你代什么言!是啊,你又没加盟过××烧饼摊,你凭什么就敢“××、××,咔咔就是发”呢?

  我们不要求明星“铁肩担道义”,要求明星“金钱担道义”不过分吧?明星们需要首先弄清楚的是,商家花上百万邀请各位来代言,不全是因为各位都是帅哥美女吧——至少“范厨师”、“张皇上”、“王贪官”三位,便是帅哥,也都老了;也不全是因为各位名气大吧——宋祖德名气够大吧,连垃圾处理公司也羞于找他代言;那是因为什么?还不是各位有点信用,各位说的话,老百姓中有人信?

  说白了,明星拿了那几十万几百万不等的代言费,不仅包括了形象权、知名度的价格,也包括了信用度的价格。商家向你购买了你的信用度,再把你的信用度作添加剂,添加到具体商品中,销售给了消费者。添加剂出了问题,难道不应被追究吗?三聚氰胺不就是一添加剂吗?

  至于明星应该为虚假代言承担多少连带责任,这得问律师。我想追问的是,需要为“虚假代言”承担连带责任的,是不是只有明星?为“虚假代言”产品提供传播平台的媒体,是不是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我在电视上,可是听范师傅说过不少遍“咔咔就是发”。以打击虚假产品、维护市场秩序为己任的职能部门,是不是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难道“虚假代言”产品,就不冲击市场秩序吗?现在范伟道歉了,他应该承担的“连带责任”,当然还得被追究。那么,媒体和相关的职能部门是不是也应该负起自己的责任来?

  我在想,如果每件产品,都能经代言明星试用过,传播媒体过滤过,职能部门检查过,那还会有那么多“代言门”吗?如果说这太过理想化,那么我想提醒消费者或投资者的是,当不能确保别人对你负责时,你首先得自己对自己负责——你想富甲天下吗?你想平步青云吗?你想一夜成名吗?不要瞎想了,踏踏实实工作吧!读者放心,这不是广告,是忠告。方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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