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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范伟真有那么委屈吗?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30日12:52  北京日报

  明星代言又出事了。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近日曝光由张铁林范伟王刚代言的三家招商网站涉嫌诈骗,这三人也遭到网友的口诛笔伐。身陷“代言门”的三位明星,只有范伟站出来在博客上向受害者发表致歉博文。相比之下,王刚、张铁林采取了“冷处理”,对媒体一律实行回避。率先致歉的范伟由此觉得自己很委屈,还有点无奈。

  范伟真受到委屈了吗?当然,他有很多感到委屈的理由,他不明白为什么出了事都是代言人受到指责,自己不懂网站具体经营内容,也没有时间去监督代言产品,为什么那些审批部门、监管部门就没有责任?范伟的解释让公众听了耳熟,不少“代出问题”的明星都说过类似的言辞,赵本山郭德纲邓婕不也曾先后有过这种“委屈”么?

  从目前相关法律制度来看,明星代言的产品出了问题,很难追究他们的责任。况且明星们也学精了,签代言协议时往往注明出了问题概不负责。所谓代言,无非是为了一个钱字,范伟这次代言网站的广告费就高达百万。如此高额回报而又缺少风险,明星很容易就越过法律的门槛,只顾代言费而不顾消费者利益是否受损了。然而,把责任推卸给法律,而不自省个人的道德规范,这种做法值得公众深思。

  在法律存有盲点的现阶段,道德规范应发挥自己的积极作用,这样的社会才会平衡。明星们作为公众人物,既享有因此带来的各种好处,也应该承担相应的公众责任。换言之,明星更应重视自身的道德约束,不能只利用公众人物的角色去谋取个人私利,而将公共责任置之脑后。在当今公民社会里,法律体制急需健全固然重要,但决不应该忽视道德框架的力量。

  中国有着重视道德力量的传统,但近年来过于看重法制力量而轻视了这种传统,也导致相关弊病的诞生。明星在代言时,不仅要考虑相关法律,也应有道德自律,出了问题更应向公众及时致歉。所以,不仅范伟没有受委屈,王刚、张铁林一味回避的行为更遭人不齿。如果我们的舆论过于宽容,明星们的问题代言还会接连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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