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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伊能静刘嘉玲,她们为何“自不量力”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8日12:00  新浪娱乐
评论:伊能静刘嘉玲,她们为何“自不量力”

伊能静

  5月5日,香港前《东周刊》总编因为7年前的“刘嘉玲裸照案”被判入狱;几天之后,伊能静在香港参加TVB512慈善活动主动透露,她状告台湾《壹周刊》的官司不但获胜,还拿到赔偿金,证明她向前夫庾澄庆收钱一事子虚乌有。两个处于舆论弱势地位的女明星,用牺牲隐私来支撑微弱抵抗,结果是换回了更多艺人和公众的强势支持,过程该是多么“自不量力”。

  刘嘉玲和伊能静,一个因为被媒体刊登裸照而导致形象受损,一个在婚变中受累于媒体关于其向前夫索财的报道,两个看似毫不相干的女明星, 作为两个宣判时间接近的案件主角,告知大众:失实和不良的新闻报道,只能是媒体搬起来又砸在自己脚上的那块沉重石头。

  2002年10月30日,香港八卦杂志《东周刊》在其第521期封面上,刊登了一张香港知名女星多年前遭强拍的半裸照片,随后不久,刘嘉玲便公开承认自己是受害者。2002年11月3日下午,五百多名香港影艺界人士举行游行,带上太阳眼镜的刘嘉玲在大会后半段上台发言,向爱护她、支持她和想伤害她的人说:“我比我想像中更加坚强。”

  去年台湾《壹周刊》第391期以《8年花6600万、伊能静榨干哈林》为题,报道了伊能静榨干哈林、被殴打瘀青,以及半夜敲房门等内容。伊能静则于去年12月委托律师就该报道向台湾士林地方法院提起诉讼。伊能静5月14日在博客中发文《迟来的正义》,不仅宣布状告台湾《壹周刊》侵权一案获得胜利,更呼吁媒体少渲染艺人隐私。

  在娱乐圈,向来都是新闻拥有自由,艺人缺乏隐私。当自由过度,隐私被无限渲染,假如只是论证“利润”和“曝光率”,那么媒体和艺人双赢,但若论及形象与尊严,受伤的必然是艺人。伊能静和刘嘉玲同样处于舆论的弱势地位,却敢于拿隐私为砝码,将其呈现在公堂之上,结果自然是给媒体一记绝力“扣杀”,但过程却让人胆战心惊直感叹两个弱女子“自不量力”。

  《东周刊》前总编辑蒙汉明被香港地方法院判决入狱5个月,刘嘉玲表示“已经是个完美的句点”,大有愿此事就此终结之意;伊能静在拿到《壹周刊》的赔偿金之后,毅然捐给公益事业,似乎对她来讲,这笔钱的意义只能作为救助别人而存在。

  对于当事人来讲,恐怕正是这胆战心惊“自不量力”的过程,才给予她们“勇敢”的能量,而公堂上最终宣判的结果,其实已经不复重要。结果告诉众人“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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