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夜给了我们黑色的眼睛,可很多人却用它来寻找眼镜。譬如戛纳电影节刚落幕,就有人质疑颁奖礼有黑幕,原因就是他们“看不清”或者说“看不懂”:金棕榈怎么颁给哈内克,评委会大奖怎么下了双黄蛋,布里兰特·曼多萨凭什么拿最佳导演,云云。在视力有障碍的人看来,又有几个地方不是灰蒙蒙的呢?
戛纳电影节当然不会有所谓绝对意义的公正。正如杜琪峰所说,电影不是奥林匹克。所有电影节从筹备那天起,就不是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办事,奥斯卡、威尼斯、柏林如此,戛纳亦然。邀请哪些人进入评审团,选择哪些影片进入竞赛单元,这些都只是一少部分人的决定。王朔所谓的“电影奖项只能代表几个评委的口味”,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当然,在没有绝对公正的前提下,戛纳并没有放弃追求相对公正的努力。譬如,给予更多欧美以外的电影参赛机会,邀请亚洲电影人出任评委,以及允许部分奖项偶尔下下屡遭诟病的双黄蛋。戛纳的这些努力,至少体现了他们主观上追求公正的决心。至于在客观上,舒淇会否偏向中国参赛片,于佩尔是否会给恩师哈内克拉票,那是见仁见智的事。联合国开大会,不也讲权衡、妥协吗?
我想说的是,在无法保证绝对公正的情况下,主观上追求公正的努力很重要,也很珍贵。且不说,迄今为止还没有哪个哲学家,能给公正下一个所有人都满意的定义了。
关于公正,柏拉图的定义是“每个人得其所应得”,前提则是“每个人做好其所应做”。具体而微到戛纳颁奖礼上,确保其公正的前提就应该是:导演用心拍片子,组委会仔细选片子,评委专心审片子。媒体的工作呢,要么是做报道,要么是写影评,反正不是“寻找”什么黑幕——那是私家侦探的活儿。方块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