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中
陈好因被评为 “德艺双馨”而遭遇质疑,我觉得她很冤枉。
提到陈好,我脑子里第一件想起的事,是说她曾在停牌前买了280万股ST黑龙(ST国中),结果股改复牌后劲赚2700万。
我觉得这事有个最好玩的地方:就是这个新闻全国有无数娱乐版面在报道,有无数财经版面在报道,惟独没有看到政法版面提起过,似乎迄今也没有看到过这样的消息:有关部门正着手调查 “陈好购买ST黑龙股票”事件。
我对股票和相关政策外行,对于这一现象,我是这么理解的:大概在中国股市,一个人在停牌前19天里增持100万股当时所谓的“垃圾股”,这种行为上的异动,并不构成有关部门事后调查的依据——即便新闻炒翻天,即便有股民和专家对此进行质疑。
从这角度来说,我觉得陈好因被评为“德艺双馨”而被质疑,实在是很冤枉的。因为,这明显不是陈好的责任。
这样说吧,假若当初相关部门能够就此事进行调查,然后澄清:陈好并没有一个在国际投行做高级分析师的男朋友,就算有,他也没有将内部消息泄露给陈好;而陈好之所以能够劲赚2700万,成为2009年中国股市的幸运儿,实在是她天资高的缘故。那样的话,我想大众就释然了,不会心心念念牵挂着那个“ST黑龙”悬案,也不会对陈好的“德”产生怀疑。陈好,自然就可以心安理得的“德艺双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