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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周杰,见好就收吧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4日08:16  东北新闻网

  万阕歌

  今天(7月23日),交管部门宣布,对“演员周杰驾驶无牌大奔撞翻出租车”事故的复核终止。(7月23日《法制晚报》)

  据北京市交管局介绍,本来已作出维持朝阳交通支队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并准备于23日向当事各方宣布。可是事情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巧合”的转变。周杰的律师在宣布复核决定的前两天也就是7月21日,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出了民事诉讼,状告新月公司并索赔车损20万元。

  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三款:“在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的规定,于23日依法终止复核。“这个结果我们事先并没有料到。”前来听复核结果的周杰代理律师谢会生说。多家媒体追问谢律师为何在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结果没有出来之前,就“心急”地提出民事诉讼,谢律师始终保持沉默。

  从现在情况看,“形势”对周杰显然非常不利。

  在“周杰驾大奔撞翻出租车”事故中受伤的乘客小刘,仍在医院住院治疗,目前医药费都由新月公司垫付,周杰方面至今未露面。得知周杰要向新月公司索赔20万元的时候,小刘连称“没想到”。在这起事件中,周杰一直充当着被人责乏的对象。从最初的离开现场,到被指酒后驾车,以及从未到医院看望伤者,再到要求交警部门重新复核事故责任认定,乃至眼下起诉新月公司,要求对方赔偿其20万元损失等等。周杰如此接二连三引起风波,真是令人“没想到”。

  现在是法制社会,周杰当然有权采取一切手段维护他的个人利益。但同时,现在又是文明社会,作为一个公民、一个身为大众偶象的明星,周杰也当切实兼顾一下他人的权益和感受,不能凡事总从自己的角度考虑。难道在这起事件的前前后后,周杰就一点责任没有?怎么从未见他主动检讨过自己呢?受伤乘客至今仍在医院躺着,周杰哪怕出于人道人义精神,也应该到医院看望一下呀,可他非但没有这么做,还时时刻刻为自己狡辩,一天到晚为自己利益着想。我们更担心的是,如果周杰的索赔主张能得到满足,倒也罢了,假如最终没有得到法律认可,不予支持他的索赔请求,那么,周杰无疑将落入更加尴尬、难堪的境地。如今,因为周杰方面向新月提出索赔起诉,所以交管部门终止了事故认定复核,也就是说原来所作的事故责任认定依法生效,即周杰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明星也是人,也要行走社会,难免遇上交通事故之类的突发事件。但明星又不同于普通的人,普通人发生了交通事故什么的,尚能主动出面,看望慰问对方,沟通解决问题,作为明星,理当做得比普通人更好。可不争的事实是,好多明星在关键时刻,想到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不是想着如何把问题妥善解决,而是考虑怎么样保住自己的名誉、利益不受损失。尤其是事非不断的周杰,还是多检讨检讨自己的所作所为吧,为自己辩解、向他人索赔之类的事,慎做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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