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艺明星这个身份,诚然风光,但其市场逻辑背后的无情和凶险,也是行外人远不能设想的
程西泠
陈楚生和天娱旷日持久的解约大战要划上句号的时候,又传来了天娱因为“自己一方在仲裁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向法院申请撤销原仲裁终审裁决。之前的裁决中,双方已同意,陈楚生获得自由,并赔付650万元(内地迄今最高的解约费)。人们料想,扣除各种费用后,这笔钱会先由华谊垫上,当然,慷慨的华谊还是会从日后陈楚生的收益中得到回报。
据华谊的人说,天娱此举不惜牺牲自己的形象,再起纷争,目的就是要“拖垮”陈楚生。演艺明星这个行业,说风光也风光,但其市场逻辑背后的无情和凶险,也是行外人远不能设想的。观众粉丝的热情喜好、广告商的青睐,都似天上的浮云,如果你没有周杰伦、王菲那样的天成造化和实力、背后雄厚的制作和推广模式,就不该指望冷藏三五月之后,大家还能记得你。所以,令其深陷官司,穷于应付,对一个原有资本积蓄已消耗殆尽、亟待开辟新面貌的新人而言,确实是厉害的一着。
天娱的最后一搏似乎有些恼羞成怒。2004年以来,天娱和湖南卫视合作,开办“超级女声”节目。所有在超女、快男选秀中胜出的选手,都会自动签约天娱,于是天娱独揽了选秀资源。胃口大,却不见得消化能力也强。天娱旗下超女、快男一大把,不用说争夺一哥一姐的位置,光是能博个时不时出头露面的机会,已经大不易。娱乐资源有限,而人人都想出头。更加上天娱运作上出了一些问题,无论是EP宣传,还是形象包装,都明显乏力,这导致新人们在过了选秀阶段的人气峰值后,从后续开发到升级打造,样样都受掣肘。陈楚生的粉丝团就发现,自己的偶像再拿不出类似《有没有人告诉你》的流行歌,却经常出现在一些不太入流的商业演出场合。
竞争对手乘虚而入就是必然了。陈楚生之前,就已经有2005季军张靓颖和2006冠军尚雯婕被华谊挖走的先例。据说陈楚生曾在某次慈善会上说,希望能好聚好散。现在看来,艺人“策反”,天娱大有杀鸡儆猴之意,好聚好散,基本上很难。
很可惜,以研究契约合同著名的张五常不来关注娱乐界艺人和经纪公司的各种签约安排。如果他看了,一定会发现这里水很深。大学里听政治经济学课,各位老师在讲到劳动价值论的时候,都很怕被问到,如何解释歌手一首歌就可以轻松进账好几万。我还记得答案大概是,因为他有独特的嗓音,而这种天分只他一个人专有。同样是宝贵的经济机会,一个商铺只要出价高,谁都能占有,而嗓子这种东西,却带有垄断性,集于一个人身上。
这样的解释,常识上能接受;现实中,歌手的嗓子还需要被人开发出来,被推广,让更多的人知晓。这个工作,就是由经纪公司来完成的。所以,类似天娱的机构有必要存在,发挥沟通艺人和观众的中介作用。除了少数真正的天才可以跨过这一中间环节,大部分艺人还是需要,尤其是在演艺事业初期。投资一个新人是冒风险的——谁都不知道观众的口味会不会变,新人的潜力到底能发掘多少。艺人入行之初,通常被要求签下长期合同,对双方都是保障。但是,如果新人中最终出现了一位真正大红大紫的“摇钱树”,双方难免要重新讨价还价。
用这层视角来看演艺界的分家解约纠纷,许多事情会变得简单很多,就如同体育界的转会制度一样。演艺界总是起分家风波,或许是因为制度没有规范起来;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明星价值这个东西太主观,无法清晰界定它的市场价格,和艺人与经纪公司两者之间的利益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