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王小峰:代言虚假广告 侯耀华真不知情吗?

  ■王小峰(《三联生活周刊》主笔)

  前段时间,有个专门做电视广告的演员,经常扮演不同角色,一会儿是专家,一会儿是患者。后来被人揭发,这人才从电视广告中消失。没想到,著名演员侯耀华继承了这位演员的“遗志”,不断出现在各类电视广告中,并且,多是虚假广告。而侯耀华的影响力远远超过了那个百搭的电视广告演员,更要命的是,这些广告没有经过有关部门许可。

  侯耀华辩解,说很多广告他都不知情,是别人安在他身上的,如果是图片或者文字,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但是那是电视广告,视频的东西是没法造假的,有那个造假的成本,厂家也太亏了。况且,如果造假,干吗不找一个看上去更漂亮的人PS一下呢。

  人的本能是,当他犯错误的时候,第一个反应是辩解,辩解无效再低头承认错误。侯先生也是这样,我倒要看看,他这出戏怎么继续演下去。

  关于明星非法代言的事件屡有发生,很多明星从这些事件中已经吸取了教训,但是侯耀华仍顶风作案,其勇气可嘉,可以视法律于不顾,视他人的健康于不顾。到了如此年纪的侯先生大概该明白什么叫缺德吧,如果不明白,那岂不白活了。

  这是很显然的明知故犯,犯了错误还振振有词,那点钱就真的那么重要么?可以毁掉自己的名誉,以后侯先生再说什么,还会有人信么?

  明星利用自己的影响力获得某种利益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做事要有一个底线,侯先生在这一点已经没有底线了。促使他这么明目张胆的主要原因是,他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东窗事发后还可以装傻充愣,但这次证据确凿,装傻是遮不过去的。

  应该拿侯耀华开一次刀,开到他能感觉到疼的地步,并且能让别的明星不寒而栗。

  我并不主张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负连带责任,因为有主管部门,他们最该负责任,明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也是受害者,真正该处罚的是那些主管负责人。但侯先生代言的广告,本身就没有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查许可,他如果不知情,就是不负责任。这种情况下,他就不值得同情,就该好好处罚他。当然,我相信,侯先生还有最后一招:我不知情啊,我冤枉啊……您不知情都敢做十个虚假广告?别辩解了,认罚吧。

   看明星八卦、查影讯电视节目,上手机新浪网娱乐频道 ent.sina.cn

网友评论 欢迎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相关博文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