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我的唐朝兄弟》黑社会:很黄很暴力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4日18:37  新浪娱乐

  图门巴雅尔/文 

  继《麦田》玩秦国逃兵的黑色浪漫,《我的唐朝兄弟》又解析了两个唐朝古惑仔对前途的痛苦抉择,其实这与网络文学中大行其道的“穿越”异曲同工。唐朝某年某月某日,两个无法无天的强盗,胡军扮演的薛十三和姜武扮演的陈六,一路快乐的流亡,来到竹林深处的一个百年老村,专心抢劫却无疑中做了“反贼”,为搭救小姑娘杀了两名官兵,引发了兵、民、贼之间的鏖战。

  一、《我的唐朝兄弟》=大唐盛世黑帮片!

  据说影院里常常出现血浆或情色与爆笑声相伴的景象,但结尾处的那首民谣让观众倏然回想剧中一幕幕,有了一种“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般的历史慨叹:“稻子正好,可以酿美酒;稻子正好,可以煮粥喝;种稻子呵,忙着收获;收获时节,定在七月。七月流火,正是凉快;我家小儿,长了一岁;我家娘子,梳头抹脸;脸上涂的,是鹅黄粉呵”。仔细想想,胡军和姜武的角色的不同命运,恰恰表征了“流浪”与“归宿”。前者一心向往自由,特别是在邂逅了诗仙李白之后,更不愿意蜗居小村,急不可待地要赶紧解决“官兵危机”,重新上路;后者当初因土地兼并才不得已落草为寇,眼下爱上了美丽村姑,重新务农为民,忘记了小村外面曾经的江湖。

  笔者窃以为单从这一点来看,陈六注定是一个乱世中小混混成不了气候(影片中,陈六和心爱的女人挖财宝却扑了个空,薛十三早就给转移了),而薛十三更像古惑仔中的堂口老大。薛十三虽然没有陈浩南那样一呼百应,他只有一个小弟陈六。但他控制住了莽夫陈六,而陈六则用他的蛮力去控制村民。这样,薛十三就等于间接地控制了村民。与府兵斗争的几场戏中,除了第一场是陈六把刀插到府兵的屁股里以外,其余的几场戏,都是以薛十三为主。并且,薛十三并不是冲在第一线,而是以射箭,躲在暗处指挥等彰显出唐版古惑仔的领导性。

  薛十三这个人物,让我想起《神探狄仁杰》中的诸多唐朝黑社会的领袖人物:蛇灵的袁天罡、黑衣社的黑衣天王、铁手团的宗主。当时,一边看电视剧,一边无厘头式的慨叹:“唐朝黑社会竟然如此猖獗,这些反政府反人民的黑恶势力此前我怎么不知道呢?”虽然我是历史学科班出身,但也并非刻意挑国内历史影视剧的毛病,只是听闻《神探狄仁杰》导演钱雁秋之父乃是唐史研究圈子的老前辈,而钱导本人自幼也颇涉猎史籍,不至于让自己的作品患硬伤。

  带着这个假设(假定钱导是有一定史实根据的),我有意识地搜集了相关研究,在此借贺岁片《我的唐朝兄弟》再次提及唐朝古惑仔之机,跟诸位看官说说唐朝黑社会那些事儿……

  迷雾廓清,艳阳初照,河清海晏,政通人和,唐代物殷俗阜的经济实力配以当时宏放的文化氛围,使其步入富强繁荣。但“开元天宝”后,紧随其后而出现的一场波及全国、影响深远的叛乱——“安史之乱”的突然爆发,使流氓群体及组织更为迅速地发展起来。到唐末宋初之间,流氓活动进一步猖獗起来,在社会犯罪团伙之中流氓的比重急剧升高,几乎有超过偷窃、强盗等犯罪集团之趋势。

  唐代中期,在朗州武陵地区有一人名做雷满,与里人区景思在大泽中行猎,聚集了不少不惧生死的四野少年,“部署任长,自称团军”(《新唐书》卷一八六,《邓处纳传》),意思是这些少年纠结在一起,在内部仿官军建制任命大小头领,自称“团军”。在永州之地,恶少之行更为令人惊骇:“邑中少年,常以七月击鼓,群入民家,号“行盗”,皆迎为办具,谓之‘起盆’。”(《新唐书》卷一九七,《循吏传》)意思是,城中的少年,在农历七月,经常以击鼓为号,集结在一起,冲入民居,大喊“大劫啦”,而老百姓乖乖地将家财奉上,这种行为被这伙少年称为“起盆”。

  显然,恶少流氓是组成团体活动的,否则,单个人绝对不可能有那么大的能量,“少年千人”,“群入民家”也充分揭露了此类流氓团伙存在的事实。

  在晚唐京城长安,当时有一批被称为闲子的流氓无赖,互动非常猖獗。他们平日里总是著叠带帽,持梃剽掠闾里,危害极大。每当京兆尹走马上任,总要先设法杀掉一批首恶分子,威慑其余党,以博得人心。在宝濡任京兆尹期间,曾一下杀掉闲子数十百人,使得他们收敛野性,好长时间不敢轻举妄动。黄巢入京师,闲子又乘机作乱抢掠,一时官吏制止不住。高仁厚了解情况下,就下令军队进城,“入邑闾纵击”。闲子们不知道灭顶之灾已经来临,见军队进城,纷纷前来观看,并且还品头品足加以讥讽。这时,士兵突然亮出兵器进行袭击,一下子杀掉几千人。有的闲子想逃窜,坊门早已紧闭,哪里还有逃路,只得束手待毙。经过这番镇压,长安城中才恢复了安宁。(《新唐书》189《高仁厚传》)

  唐代流氓恶少以“纹身”做为他们的身份特征,在唐代称为“札青”,不同的方法纹身为不同流氓团体的象征,表示了这些恶少已然聚团结伙,协调行动。

  猖獗的流氓集团活动甚至引起了皇帝的关注。后唐庄宗为此作了《严科市井凶豪令》,翻译成今天的话说就是《皇帝关于开展对扰乱市场和居民区治安的不法分子进行严厉打击的命令》。这份命令中指出:“又闻市井之中,多有凶恶之辈,昼则聚徒蒲博,夜则结党穿窬。”意思是:“又听说民间有很多穷凶极恶之徒,白天聚众赌博,晚上成群结队打家劫舍”。所谓聚徒结党,也就是聚集不法歹徒结成团伙,共同为非作歹,以上这些事实清楚证明了在唐朝流浪集团已比较多地出现,成为社会一大公害。

  后世文人也观察到此种社会现象,在一定史实基础上演义出了许多流氓组织的故事,揭示了相关的组织及活动方式等方面的内容。

  贞观年间,楚地有一个三人组成的流氓团体,其中一人姓张名玉,人送外号“花里钱”,是个无赖小人,经常做一些作奸犯科之事,他结交的人皆为地痞流氓之徒。另有一人叫做江采,外号“刺毛虫”,专要扎人火囤,拐善良人家的妻女。常在街上变戏法,卖春方,相面算卦,卖假药,不是拐青春强悍魁梧的壮小伙,便搭识貌美滋润性感之娇娘。另有一人是张玉之妻,被张玉骗到手后,三人都胡乱同居,一床做些苟且之事。他们串谋、唆使标致小官张六郎诱奸武媚娘,接着又将这一位无辜少女轮奸,再准备卖上几百两银子(《浓情快史》第一回)。这是一个典型小流氓团伙,专门从事淫乱、拐骗、诱奸等活动。

  二、《我的唐朝兄弟》:诗仙李白的流氓生活!

  影片《我的唐朝兄弟》有这样一幕:一个文人打扮的人路过村子,当观众都以为他是乔装打扮的官军时,他却顺口作了一首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这个让全场观众哄笑不已。

  台词如此雷人,固然搞笑,但李白跟“古惑仔”,尤其像胡军扮演的薛十三这样有职业理想的“高级古惑仔”成为朋友是非常有可能的,因为……李白先生的确是“潜伏”在历史与文学典籍中的“极品古惑仔”。从这点看,《我的唐朝兄弟》真是今年最八卦又最有文化,最娱乐又最有深度的电影。

  李白的诗写得好,是中国文学史上首屈一指的“诗仙”,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李白并不是专业诗人,成为 “诗人”并不是他的人生目标。那时的人写诗,就像今天的人写日记、开博客一样,是记述一种心情。“不小心”就成了诗人,这不是他的本心,他的本心是做侠客,当大将(当然,他也想当宰相,并自负有“入相”之才)。认为“剑”比“诗”好,这是李白自己的看法。

  李白年轻的时候行侠仗义,到处打抱不平,曾亲手杀过人。“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这也许是暗写他自己的经历。这一点,当时的人魏颢在编写李白诗集时就说过:“(李白)少任侠,手刃数人(亲手杀死过几人)”。这一“手刃数人”事件的始末,李白和魏颢都语焉不详,大概是有所顾忌。但李白从不后悔做了这件事:“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侠客行》)。“燕南壮士吴门豪,筑中置铅鱼隐刀。感君恩重许君命,泰山一掷轻鸿毛”(《结袜子》)。他自负是把脑袋拎在手上,将生死置之度外的“侠士”、“豪客”!

  ——可以推测,李白二十五岁时“仗剑去国,辞亲远游”,绝不是为了考科举而离开家乡,也许是因为杀了人,要避避风声,同时借此机会“横行”天下,以实现自己成为大侠或者将军的梦想。

  这就让我想起唐代一个恶名昭彰的流氓团伙——“进士团”。“进士团”由“长安游手之民,自相鸠集。……咸通以来,人数颇丰”(王保定:《唐摭言》卷三)。团伙规模愈来愈大,其中原因值得深究。几乎每年举行考试和放榜之后,按照惯例应有曲江宴集,雁塔题名,探花打球,引觞高会等一系列大加庆贺活动,跟今天的孩子们高考结束结伴疯玩儿一个道理。而这些活动中的门道,又都少不了妓女助兴(古代家长更难当……),于是游手们自行组织起来,年复一年的代替新科进士们包办一切。

  这些庆祝活动中的重点“服务”项目,完全可以直接成为“敲竹杠”的,便是安排宴会。所谓“宴前数日,行市骄阗干江头。”一切费用,皆从进士腰包内掏取,有钱的付现钱,无钱可以赊欠,反正今天的进士即是明日之官员,不愁他不还。于是,不少人就成了“进士团”的欠债户,进士团则演变成一群白吃白拿的无赖。

  回头再说客串《我的唐朝兄弟》的李白,最引以为自豪的不是自己的“文才”,而是“剑术”。他在向别人推介自己的特长时曾说:“十五好剑术……三十成文章。”明明白白地强调:“文章”非我之长,“剑术”才是我的至爱。他生怕别人会因为他的五短身材而瞧不起他的功夫,解释性地说:“虽长不满七尺,而心雄万夫,王公大人许与义气!” (《上韩朝宗》)李白身材不够高大,但身轻体健,有万夫不挡之勇!听上去跟拿破仑异曲同工。

  《旧唐书》记载:李白“尝沉醉殿上,引足令高力士脱靴。”高力士不是一般的太监,他是唐玄宗亲封的三品大将军!唐玄宗召其进宫是选他做贴身警卫,有了他,玄宗每夜就可高枕无忧,可见也该是个练家子。李白敢于“引足”(伸出腿)让高力士 “脱靴”,既说明他有傲气,更说明他有武功做底子,平添了几分自信。否则,高力士“脱靴”时稍稍做点手脚,恐怕李白至少会落个“骨折”或者“肛裂”(自己去想为什么)之类伤残。反之,高甘于为李脱靴,恐怕不仅是佩服他的“诗”,也是佩服他的“剑”(这里“剑”不是比喻别的器官……),大有英雄惜英雄之意。

  《我的唐朝兄弟》虽然没让李白跟薛十三等过过招,但却把唐朝时文人阶层与黑社会走得很近的有趣史诗还原了,表现的方式不仅搞笑,而且有种“莫名其妙”“不知所云”的很雷的怪味娱乐性。其实文人与流氓界限模糊这件事,看看今天的王朔、韩寒、郭敬明也不难理解。而诗仙李白以“浪客古惑仔”身份游历《我的唐朝兄弟》,则是中国电影第一次用如此有趣的方式呈现文化——无疑是这部电影最帅的一场戏,最惊艳的一抹亮色!

   看明星八卦、查影讯电视节目,上手机新浪网娱乐频道 ent.sina.cn

网友评论 欢迎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相关博文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