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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新报:网络不能让“大嘴”胡乱咬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22日10:12  天天新报

  张艺谋诉黄晓阳所著《印象中国:张艺谋传》侵害名誉权一案一审已经拍案。让人略感惊奇的是,法院并未提及“诽谤”、“诬陷”等字眼,而是以干涉原告“对自身情感生活表达的意见和自由”,判定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45万。尽管此案最终尚未尘埃落定,但对被告以及所有喜欢写作或从事新闻宣传出版的人都是一个很重要的警示和告诫。

  张艺谋初战告捷,赢了官司,他是幸运的。这个幸运并非由他的名声和地位所带来,而是他起诉的证据为一本公开出版发行的书,白纸黑字,尤其是所用张艺谋的签名不是他本人所为,铁证如山,无法推诿、抵赖和狡辩。然而,假设这一切都发生在网络上,那又会是什么样的结局呢?张艺谋还会这样幸运吗?答案基本是否定的。眼下的网络,拿名人说事,造绯闻哗众者有的是。别说干涉什么“对自身情感生活表达的意见和自由”,就是胡编乱造、信口雌黄、诋毁诽谤,你又能如何?最能说明问题的就是谢晋遗孀徐大雯诉宋祖德侵害谢晋名誉权一案,历经近一年,依然难见端倪,被告照样逍遥于网络,干着他喜欢并擅长的大嘴爆料。

  要说名气和地位,谢晋够大够高;要说徐大雯所提供的证据实在是够充分;至于被告所造成的恶劣影响基本上家喻户晓。但是,就是这么一个“人人喊打、铁定能赢”的公案,由于诉讼主体不为谢晋本人,无法诉之于刑法,打民事官司又迟迟不能拍板,引起广大观众的愤恨和不满。我深感这样的结果是由于被告太狡猾,他钻了法律的空子,尽百般抵赖之能事,竟然把所有行为都强加在“黑客”身上,让人有“打掉牙往肚里咽”的悲痛和无奈。

  网络的名誉权官司难打,这已成了不争的事实。因此,大嘴们可以无所顾忌地到处咬人。前不久遇到电影演员龚雪,她十分气愤地告诉我,因为她在今年金鸡奖上露了面,竟然触动了某位大嘴的神经,网络上出现了恶意中伤她的文章,恶毒的编造把平静生活的龚雪打懵了,她欲哭无泪。尽管她的丈夫十分信任她,但她心灵受到的伤害是无法抹杀的。她问我有什么办法去对付这些无耻的造谣者,我苦笑着摇了头,除了愤慨,我也拿不出任何良策妙招。

  网络成了缺德的大嘴们恣意咬人的工具,这是无法容忍的。我们呼唤尽快健全完善相关法律和法规,强化网络的管理和净化,让大嘴们无机可乘、无地立足,那些无聊的吐沫星子再也不要出现在网络的世界里。斯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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