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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如何为章子怡关上“诈捐门”?

  娱乐江胡

  胡晓

  在沉默两个多月之后,“诈捐门”女主角章子怡不得不放下身段,以接受专访的形式,做出了道歉的姿势。虽然在她残留着傲气和不服气的回答中,依然否认有“诈捐”或其他违法行为,但不可一世的“国际章”也不得不承认,自己从事慈善活动“缺乏经验”。也许章子怡的“诈捐门”不会因这篇公关痕迹浓厚的专访而平息,但近年来名人们不断遭遇的慈善捐款质疑却日益将“捐款门”演变成为了一则社会问题。

  2009年,和作家余秋雨打过名誉官司的“老冤家”萧夏林写出一篇名为《余秋雨20万假捐款“真相调查”》的文章,对余秋雨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期间的捐款提出质疑,称其为“虚拟虚构捐款”。其后,这一风波蔓延到其他为地震捐款的作家。川籍作家阿来、麦家、杨红缨被卷入这场质疑风波,幸亏三人及时拿出相关捐款票据示众才证实了自己的清白。

  慈善已经成为了摆在名人明星面前的一把双刃剑。名人明星们通过慈善彰显自己的爱心、提升自己的公众形象,而屡屡出现的“诺而不捐”、“诺而少捐”现象,则将名人们

  一次次送入了道德的“泼墨门”。

  偶像剧《流星花园》中,道明寺有句经典语言:如果道歉有用,还要警察干嘛?在名人“诈捐门”此起彼伏之际,公众的目光投向了法律领域。我国目前规范捐赠的法律,除《合同法》之外,重要的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但现实问题是,公众人物利用影响力进行募捐善款的行为却缺乏充分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监督机构,捐款是否到位、是否专款专用,一系列后续问题无法得到有效的监督,只能依靠募捐者的个人品德以及公众舆论加以监督。

  试想一下,如果我们对名人明星的捐款行为有着有效的监督,那么章子怡小姐的一笔笔地震捐款承诺都会在严格监督下被督促着及时转账、及时完成实质捐款。那么,她的“诈捐门”将不复存在,她也不用羞答答地用所谓专访来完成似是而非的“道歉”。

  如何为章子怡等明星关上那一道道“诈捐门”?如何将“诺而不捐”、“诺而少捐”挡在慈善的门外?完善严格的监督体系将是我们最可依赖的那把铁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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