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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晚报:要“封”凤姐先“杀”小沈阳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9日18:29  大连晚报

  文/谷子

  穿着裙装嗓子眼里挤着阴阳不分腔调“pia”“pia”地闯进坟地里终于“到家了”,这就是小沈阳在舞台上为观众奉献的“通俗节目”。在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朱虹眼里,这种“通俗”的东西较之凤姐“9岁起博览群书,20岁达到顶峰,智商前300年后300年无人能及”的“低俗”高雅多了。我觉得,这其实是对观众智商的污辱,垃圾摆在那儿,不论是小沈阳还是凤姐,都在发出污染革命群众的阵阵腥臊味,他们之间竟然还要有通俗低俗之分?如果对凤姐“坚决叫停,不让其流布于社会”,那么让小沈阳继续在舞台上跳来跳去,就是纵容他“祸害”善良的大众。或者说,如果真要在二者分出区别来,我倒觉得,凤姐虽然也在肆无忌惮以扮丑来赢得大众关注,但小沈阳在舞台上装扮的丑陋程度甚至可以超出低俗而和恶俗相提并论。因为有上了央视春晚的明星光环在身,小沈阳所谓的通俗东西对社会的危害更大——凤姐经历多少还有草根不屈生活压力的拼搏精神,给更多的社会底层人一丝希望,但小沈阳在真正的二人转之外的恶俗却让人心里愈加阴暗。

  凤姐的东西确有俗的成分,比如,她的那些吹牛不脸红的雷人大话,但这和低俗挨不上边的。她的要害在于,由于过分的自信心和她自身现实条件的薄弱形成鲜明对比,无形中扮演了一个供人开心的小丑。或者说,她是在用牺牲自己的尊严和形象博人一笑来赢得大众关注进而找到明星感觉。但凤姐自己也明白,她的这种明星感觉只是暂时的,因为她的背后没有强大的利益集团支持,更没有主流媒体强势正面引导,她时刻准备着在某一天她被大众完全抛弃。正如凤姐所言,我觉得我不低俗,也不丑陋。我一没偷,二没抢,而且我上电视的时候一直在尽量避免低俗的内容。我是网络红人,我是社会大众捧出来的,是一个个网民顶帖顶出来的,所以这并不是我个人的低俗,而是社会。你今天把我罗玉凤按下去了,明天就有下一个这样的人冒起来。我觉得他们应该从整个社会文化着手,而不是打压我们这些混口饭吃、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可怜人。“凤姐”实际上是把“人贱人爱”当成了生活法则,这也是生活的逼迫,而小沈阳虽然比凤姐强势,但他不也是把自我作践当成生活的常态吗,只是他有个道貌岸然的大舞台,于是,不仅普通观众在他的自毁形象表演中过中瘾,那些自认为文化人也放下身段为这种低俗的东西乐此不疲地唱赞歌了。这里面存在一种不公平,即为什么容忍小沈阳的人会不容忍“凤姐”?同样是在扮演小丑去讨好人,审丑的快感为何不同呢?一个弱女子为了吃上一口饭牺牲尊严看到的是文化人不屑的脸,而小沈阳的通俗带给他的则是在各地进行巡演捞取了三个亿的天价收入。凤姐多少还有一些励志奋斗的精神,而小沈阳除了真正的二人转,剩下基本上是娘们兮兮的垃圾,如果从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上看,小沈阳不知比凤姐多了多少。

  有正义人士认为,简单地将凤姐等娱乐行为定为低俗文化,将小沈阳的娱乐表演定性为通俗节目,让两种娱乐方式有着天壤之别的待遇,实在是一种待遇上的不平等。凤姐没有宾馆里坐台小姐那样风骚,没有姿色到天上人间接待那些富商大贾,更没有机会与大权在握的贪官恋爱。这样一位小女子,让她整日里满世界搞行为艺术,博得大家一笑,挣俩小钱,能把人们低俗到哪里去呢?所以,这样定义凤姐这种“低俗文化”,标识小沈阳的通俗节目,实际上让两个娱乐人物享受了不平等的国民待遇,难说没有人格上的歧视。所以,如果真的要“封”凤姐,就得先“杀”小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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