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深入挖掘郭德纲的“三俗史”的时候,就会发现郭德纲也曾经是虚假代言的一个典型。不过他并没有严肃面对这一事实,而是“很不爽”地以相声段子回击了曝光他的央视。
相比郭德纲来说,成龙倒是很直接。近日成龙首次在自己代言“霸王”洗发水爆出“致癌”后进行回应,他说:“最后经过国家鉴定,(洗发水)是合格的,这就说是谎言,不攻而破了。”成龙同时强调表示,“我一向选择代言都是很谨慎的”。
对于成龙近日陷入代言致癌洗发水风波,他的前合作伙伴苏志鸿昨日也谢绝了本报记者的采访。之前他曾发表言论,经纪人在明星代言出问题时是要负大部分责任的,而明星选择代言产品也是很冒风险的。
那么,明星代言出现了问题究竟应该谁来负责呢,是明星自己还是经纪人,我们只知道的是,如果代言了商品就等于用明星大名气作保,消费者因为相信明星,所以才相信明星广告推荐的产品。这就是责任。
首席记者 刘臣君
相关链接明星代言虚假不断
●2005年,刘晓庆代言番茄胶囊,涉嫌虚假宣传,成为被告。
●2007年,葛优代言的亿霖木业涉嫌非法传销,被5名消费者告上法庭。
●2008年,三鹿事件让明星齐喊冤,邓婕、薛佳凝、花儿乐队、倪萍均受到牵连。
●2009年,侯耀华代言十个虚假广告,被央视“三度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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