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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余秋雨是在毁戏曲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4日10:51  深圳商报

  陈 才

  著名作家、原上海戏剧学院院长余秋雨近日撰文表示,一些文化被淘汰并不是一件坏事。“中国现存172个剧种。如果全部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留下来,我个人认为太多了,必须做减法。这个减法的标准是:非常重要的,要传承;今天观众还在享受,而且也能够靠卖票养活自己的剧种,要传承。”

  作为戏剧研究专家,余秋雨的话着实令人寒心。众所周知,目前我国的不少地方剧种或后继无人,或受众萎缩、濒临灭绝。据上世纪50年代末的调查,当时全国各地方、各民族戏曲剧种共有368个,但到了2005年,据中国艺术研究院《全国剧种剧团现状调查》显示,仅存剧种267个,与新中国建立初期相比,减少了100多个。在这267个剧种中,还有60多个剧种没有音像资料保存,许多地方剧种正逐步走向消亡。而按照余秋雨的说法,中国现存剧种已仅有172个。

  在此情况下,一些有识之士希望通过保护手段,来减缓和阻止地方剧种的消亡,将其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即是手段之一。令人疑惑的是,自称“对中国戏曲非常了解”的余秋雨此时竟提出“减法论”,公开声称“如果把所有的地方戏曲全部保留下来的话有问题”。余秋雨难道要做地方戏曲的侩子手吗?

  余秋雨的理由是:所有的文化艺术都在新陈代谢。他举元杂剧的例子说,“当它觉得应该消亡、被替代的时候,它像英雄一样非常壮丽地倒下了。而不是已经没人看了,却躺在床上,非要靠打‘强心针’维持。”这是对文化多样性价值的无知,更是对艺术发展规律的歪曲。文化艺术的传承与发展,并不完全适用于“优胜劣汰”律,更无须“抓大放小”。许多时候,只有通过对弱势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才能保护文化的多样性。

  在许多学者看来,保护文化多样性,与保护生物多样性同等重要。美国物理学家盖尔曼在其著作《夸克与美洲豹》中举过一个事例:在两百年以前,德国思想家赫德认为,为保护语言多样性,有必要拯救处于灭绝边缘的拉脱维亚语与立陶宛语。在有识之士的努力下,保护工作取得了成功。后来拉脱维亚与立陶宛均成为独立国家,两百年前从灭绝边缘拯救下来的语言,现在是他们的国语。

  我国有着丰富多彩的地方戏曲,这些剧种记录了中华民族独特的生活情感和地域特色,同时许多珍稀剧种都有堪称一绝的独门绝活。如四川川剧的变脸、山西蒲剧的翎子功、福建高甲戏的丑角表演等。每一个地方剧种都有其独特的历史和文化价值,都是留给后人的文化财富,我们应该想方设法保护和传承,而不是任其消亡殆尽。

  在余秋雨看来,只有昆曲、京剧“因为沉淀了太多的东西”,才“要我们以国家力量保存”。但事实上,小戏是大戏的前身,即使一些“地方小戏”,在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俗文化、宗教文化等方面也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在保护和传承上不应有偏见。

  可笑的是,余秋雨还打着创新的旗号。“创新要有空间,空间哪里来?淘汰以后,新的空间就创造出来了。”难道在余秋雨看来,小剧种的存在,竟会挤占大剧种的创新空间?这分明是牛头不对马嘴。况且余秋雨所谓的创新方法——汲取流行音乐、西方音乐剧的元素——正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田青所言,实际上是在毁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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