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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从酒井法子看中国娱乐圈生态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12日11:43  深圳商报

  济北南

  武侠小说中经常出现这样一个疗伤方法:以毒攻毒。现在,酒井法子中国行,就继承了这个“伟大”的传统——以吸毒之身来代言禁毒大使。此外,酒井法子还探访了流浪孤儿、敬老院等场所。

  酒井法子本身就是一位吸毒者,而且还在日本被判了刑。我国古语向来讲究“身正是范”,找一个行为本身就不正的人来为公益活动做代言,这是神马逻辑?更加上,酒井法子现在正在缓刑期,她在日本是否有代言权还很值得商榷。一个在日本过不下去的娱乐明星,跑到我国还登上了大雅之堂,确实难以让人信服。

  按这个逻辑推理下去,“三进宫”的谢东、懂你不懂自己的满文军,都有本钱做禁毒大使了。

  张娜拉曾经说,缺钱了就去中国赚。现在,酒井法子步了张娜拉的后尘。在日本国内没法复出,就来中国吧,这里的娱乐圈没有那么多的条条框框,“只要舍得死,就有人愿意埋”。这里没有那么多道德律条、公共意识,更重要的一点,这里的通用规则是“外来的和尚会念经”,只要会念经,就算有前科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有没有名气,能不能炒作,能不能让举办方的新闻上媒体版面的头条。

  据说酒井法子写了本书,叫《赎罪》。在书中,酒井法子坦白叙述了自己的吸毒经过,同时也想借这本书来“说出真相,偿还罪行”,力图在粉丝心中挽回堕落的形象。这就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在日本,有前科的明星如果要咸鱼翻身、东山再起,是要在文化或舆论上进行公关的。而在我国娱乐圈,就不需要这些,问题明星想复出就能复出,根本不需要任何成本。

  管中窥豹,从酒井法子中国行可以看出娱乐圈中太多太多的问题。这近乎是一个没有任何过滤的、不经过任何筛选的信息集合地,以至于连起码的舆论影响、起码的公德意识都无从顾及。从这个角度讲,艳照频出、丑闻不断、以恶为荣成为家常便饭,也就不难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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