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看到一则短新闻,说是根据某经典电影翻拍的同名电视剧即将播出,据制片方透露,新拍的电视剧加入了很多悬疑色彩,其悬念丝毫不亚于谍战剧。因还没有看到这部戏,所以不好评价什么,悬疑就悬疑吧,只要情节紧凑,故事好看就行。
近几年,把经典电影翻拍成电视剧似乎已成为一股潮流。一位编剧朋友曾跟我讲过,电视剧的投资方和制片方之所以热衷于翻拍,是因为目前好的剧本的确不多,可选择的余地也十分有限,即便你拿到了稍微像点样子的剧本,也不敢保证能够吸引住观众,为了收视率,更为了不赔本,重新翻拍老片子是最稳妥的办法,这其中的道理十分简单,毕竟一些经典电影是有着很深的群众基础的,即便拍得不精彩,也不愁没人看。但是,翻拍经典有一个最大的问题,即把不到两个小时的电影鼓捣成几十集的电视剧,弄不好就成了“注水肉”,近些日子,许多电视台都在播一部根据老电影翻拍的电视剧,其情节不仅拖泥带水,新编排进去的故事也是不尽如人意,让人看了总是忍不住想笑。有时我真是搞不明白,为何一拍电视剧就要几十集呢,十集八集的就不行么?如今我们干啥事儿都讲究长讲究大。以文学创作为例,作家们都扎着堆地写长篇,不管有没有这方面的才能,反正都在写,作家们见面,连问候语都变了,统统是长篇写完了没有?出版了没有?那些还没有写过长篇的作家,见了人便有些羞答答的,很不好意思,好像自己根本就不配当个作家。结果全国的作家全都猫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一家伙造出无数的长篇来,一年咋说也得有近两千部(不算网络上的)。数量倒是上去了,可能让人记住的却是凤毛麟角,而且那些小说的文字也越来越长,仿佛不干个百八十万字,就不叫长篇小说,便是死了也闭不上眼。有时我就想,如此多如此长的小说,恐怕我还没读上一半,就变成老爷爷了。小说创作是这样,中篇能扩成长篇,电视剧也是如此,几个人吃顿饭就整出一集来,其情节寡淡如水也就不足为奇了。更有甚者,有的剧组居然拍了前面的,后头的本子还没着落呢,只好胡编乱造了。艺术创作到了如此随意的地步,的确有点可悲可叹。目前的国人,对艺术的要求并不高,老百姓们在物质产品受到假冒伪劣的侵害时,还知道用法律保护自己,而对粗制滥造的精神产品,却毫无办法,只能靠创作者的自觉自律了。
前些日子,著名经济评论家时寒冰出了一本书,名曰《经济大棋局,我们怎么办》,他对我说,有人曾建议他将这本书分成四部,这样就可以多拿些版税,连出版社都鼓动他起码也应该弄成两本,但时寒冰没有同意,他认为不能蒙骗读者。我以为,时寒冰的写作态度,是十分讲究的,他会为此赢得更多读者的尊重。以前我在一篇小文中曾提到过,我并不反对把事情做大,无论是文学作品还是影视作品,只要你大得有内容有气势,那你便由着性子,尽管大去长去,像长江奔涌像黄河东流,反之,就成了抻面了。
(周凡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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