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文珏
最近,全美的目光都在关注号称“新世纪辛普森案”的蛇蝎母亲杀子案。六周庭审直播,各大媒体头版追踪报道,民众更在心中判决:她就是凶手!——但,缺乏直接证据证明被告凯西“有罪”,陪审团裁定谋杀罪名不成立,她将被“无罪”释放。全美哗然。此情此景,唯有当年震惊世界的辛普森杀妻案可与之比肩。
美国电影里的法庭戏向来是其最精彩的篇章之一。它们峰回路转,跌宕起伏,斗心斗智,斗生斗死,如飞流直下的黑色瀑布。
近期上映的电影《林肯律师》,或可带我们窥豹一斑。《纽约时报》的影评专栏更预测,本片有望获得今年奥斯卡提名。
洛杉矶刑事辩护律师哈勒行事风格乖张,始终在一辆老式林肯车上流动办公,他的当事人多是处于社会底层,脸上写着“我有罪”的江湖混混。每次出庭,他必倾尽全力为客户洗脱罪名,高招损招迭出,计谋阴谋不断。这也使得哈勒的形象亦正亦邪,似乎是个流氓律师。但不经意间的激烈对白“我只是让他们不承担他们没有做的”,表明了他的职业道德,也埋下了人品爆发的伏笔。
“富二代”路易斯被控企图强奸并杀害应招女郎瑞琪,干净的外表、委屈愤怒的表情让人笃定其无罪。但是哈勒很快就发觉他不但有罪,还曾以同样手法作恶,并使得他以前代理的客户无辜入狱。面对触动自己道德底线、连累好友丧命的凶手,“流氓律师”终于爆发。但美国司法铁嚼子一般的制度牢牢勒住了他的嘴——不管律师发现了什么,都要为当事人做“无罪”之辩,只要做出不利客户的行为,就将被吊销执照。
法庭戏中,精彩的庭审对决让这部片子火花四射:不仅是控辩双方的角力,还有哈勒和当事人之间的斗法。他们已恨不得一掌毙对方于非命,却又互捏对方命门,不得不暂坐一条板凳。尤其是哈勒,必须给自己的客户“洗白白”,又不能违背良心让无辜者坐牢,个中语言精妙如连环锁扣,只见他给检控方挖了坑又给自己的当事人挖坑,给法官挖坑又给陪审团挖坑,坑套坑坑连坑,交叉质询时而如枪林弹雨,时而如静寂里的一声狙击,机锋往来,悬念与张力十足,看得人神经大动。
最终,内心一团火外表一块冰的哈勒双手互搏:一手在职业准则内为当事人做了完美辩护,令其脱身;另一手在激辩中暗留“钩子”,引领警方顺藤摸瓜,破掉陈年冤案,让他出得法庭又入囹圄。
本片改编自2005年《今日美国》最佳推理小说。浓缩了原著的辩词技术含量极高,堪称法律类电影的华章,不但冲突淋漓尽致,震撼的戏剧效果一直抻到片尾。语言、精神、智慧层面上的搏杀,比动作片更“风暴”。
不明白美国司法体制,就很难看懂此类法庭戏。美国司法强调刑事案“疑案从无”,就是说证据本身有一点存疑之处,即不为采纳。哈勒正是熟谙此道的高手。不管是之前老爷车里的乱世江湖,还是此次生死搏斗,他都能从最细微的漏洞去撕裂对方的证据。即使在极不利己的情况下,也能翻盘。台湾引进版将片名译作《流氓律师》,香港则是《依法犯法》,皆指此意。
在老美的法律文化中,调查、取证、辩护、审判的流程,必须环环“程序正义”,才能让真相最大概率还原。而有罪或无罪的金印,最终由陪审团烙下。可以说,为实现程序正义,其司法体制产生了辛普森案和眼下“蛇蝎母亲杀子”案这样哗动天下的判决。这是追求程序正义必然会有的成本。当年辛普森案主审法官有一句名言:全世界都看到了他沾满鲜血的手,但法律没有看到。
过度追求程序正义而导致僵化、荒谬判决的故事在好莱坞电影中被狠狠嘲笑、揭露并警示着。但与现实中的缺憾不同,电影又设计了种种方式让公平在法庭之外合理到来。所以我们看到,哈勒在剧情高潮的庭辩后,图穷匕首见,用自己的“哈勒方式”,在制度外捍卫了真正的正义。——这是美国电影“补给”美国司法的理想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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