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微博)记者 祁琦 日前尼尔森报告显示,2011年美国数字音乐销量占市场份额的50.3%,首次超过了实体唱片的销量。相较于美国市场,中国不仅实体唱片销量飞速下滑,被称为“音乐产业未来”的数字音乐的前景也不乐观。
昨日,原太合麦田(微博)音乐总裁宋柯、A8音乐主席兼CEO刘晓松(微博)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均表示,中国数字音乐的问题归根结底仍然在版权上,版权上的三大障碍减缓了其发展的步伐。
障碍一:国人习惯免费听歌
作为世界流行音乐的风向标,美国实体唱片销量持续下跌,数字音乐销量随之稳步上升。而中国的情况却令人啼笑皆非,实体唱片卖不动,数字音乐也无法为音乐产业带去利润,大部分歌手只能靠商业演出赚钱。
“首先,美国人的版权意识比中国人强,他们知道每首音乐作品都是有著作权的,需要花钱购买的。”宋柯说,“但是国人没有这个意识,专挑不花钱的,你要他花钱他宁可不听歌。盗版音乐太猖狂了!”
自从中国有了数字音乐,网络上到处充斥着盗版音乐,其中以百度MP3最为出名。早在2005年,中国五大唱片公司就曾联名状告百度MP3;去年3月,上百音乐人更是形成“华语音乐词曲创作者联盟”,讨伐百度MP3的盗版侵权行为。刘晓松表示:“跟美国有序的管理相反,中国的网络环境较为恶劣,管理机制也不完善,许多网站肆无忌惮地进行盗版行为,培养了网友错误的音乐消费模式。”
障碍二:分成太低像施舍
从音乐行业内部分成来看,中国数字音乐与美国也有着极大的差距。“光看国内电影、电视剧的分成,版权方都能拿到40%以上。但是音乐这块,无论是实体唱片还是数字音乐,连3%都不到。许多人说好歌越来越少,你得先看看写好歌的人还能不能在这个行业生活下去。如果版权方能拿到40%的分成,中国音乐想不繁荣都难。”宋柯告诉记者,“再看美国,数字音乐销售最好的苹果iTunes,把70%的业务营收都分成给唱片公司,这在中国是不可想像的。在中国移动、新浪、腾讯、搜狐这些巨头级分销商面前,人家给音乐3%的分成,我们感觉都像是一种施舍。”
作为数字音乐行业的翘楚,A8音乐则选择通过“创作人计划”和“大学生电台联盟”等一系列音乐内容扶持计划,利用UGC平台收歌,现已拥有数万首原创作品的版权。“我们做数字音乐,如果只是做内容这一块,在中国目前的环境下是做不成的。但是上游内容必须要扶持,版权是最根本的东西。”刘晓松表示,A8音乐正在加大对数字音乐产业链的整合发展力度,实现音乐产业链从创作到发行到推广的贯通。
障碍三:行业协会不成熟
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美国有版权委员会(Copyright Royalty Board),音乐版权则有音乐发行人协会(National Music Publishers' Association),此外,还具体有美国乡村音乐协会、美国福音音乐协会等,这些行业协会在纠纷处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去年的音乐界讨伐百度MP3事件中,中国音像协会发表了《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抗议百度公开信》,打响了维权的第一枪,随后,中国音像协会再次表明态度,发表了100多名音乐界人士联名的《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致音乐界同仁书》,取得了一定的维权效果。
“中国有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国音像协会,中国音像协会下面有一个数字音像工作委员会,也有一个唱片工作委员会,可是目前都还不成熟,对数字音乐的针对性也不强。”宋柯表示,“接下来,我们想把这个行业协会做得完善一些。我现在退下来了,可以多花点时间在这种行业性质的活动上,多做点事。”
(责编: Gracet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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