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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因“翘戏”对簿公堂的那些事儿

黄海冰 黄海冰
张瑞希 张瑞希

  演员“中途逃跑”是中国影视圈司空见惯的事。不过,不到万不得已,制片方一般不愿闹上法庭。首先,剧组惹上官司对发行不利;其次,在这个“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小圈子,剧组难保不与演员有二度合作,“退一步海阔天空”才是正道;再次,只要“翘戏”演员愿意配合拍完余下部分,剧组一般都会闷声选择“冰释前嫌”。如果真的告上法庭,由于影视圈的取证过程极为繁琐复杂,计算损失的考量标准相当不统一,不少官司往往是“告了也白告”,最终不是“庭外和解”就是“不了了之”。不过,近几年,撕破脸一拍两散甚至在法院兵戎相见的,还是有那么几起。

  舒畅(微博)VS《三滴血》

  2005年,舒畅被《三滴血》剧组告上法庭。片方指舒畅拍戏缺乏艺德,串组、耍大牌事件不断,令剧组损失惨重,后来还干脆“人间蒸发”。执行制片张世军表示,剧组不得不出资成立另一组人马抢拍,这些损失和支出费用应由舒畅承担,需赔偿剧组损失共计约100万元。对此,舒畅发声明回应称,在《三滴血》拍摄过程中发生的一些事情,导致双方不能继续合作,使她不得不离开深爱的“女一号莲心”,她对此深表遗憾。

  印小天(微博)VS《派克式左轮》

  2006年2月,印小天以“延迟支付演出酬劳”为由,将“老东家”广东润视告上法庭。不料几天时间内,原告突然变成了被告,广东润视迅速宣布反诉印小天违约,并列举了印小天的“罪状”:在拍摄《派克式左轮》期间,印小天未经剧组同意,擅自离组,严重影响拍摄进程,而在该剧杀青后,印小天也没有参与后期补音。由此,广东润视反诉印小天,请求法庭判令其继续履行与润视签订的经纪合同,停止参与电视剧《美梦人生》拍摄的违约行为,并且支付违约金等。2006年7月6日,两案合并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一审开庭后,印小天的律师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张瑞希(微博)VS《庚子风云》

  2006年,《庚子风云》投资方声称,由于担任女一号的韩国艺人张瑞希以“回韩国治疗感冒”为由擅自离组达32天,给剧组造成近300万元的经济损失,投资方为此向张瑞希的经纪公司发出律师函,并向韩国法院起诉张瑞希。事后,张瑞希在韩国开记者会哭诉称,这是“制片方卑鄙的耍诈”。她表示,进入中国拍摄新剧后,护照就被剧组“扣留保管”,所以说她擅自离开剧组是不合理的,而且她在首尔治好病后,就返回了剧组继续参与拍摄。她还表示,举行记者会旨在让韩国艺人避免受骗上当。

  黄海冰(微博)VS《岁月骄阳》

  2010年,电视剧《岁月骄阳》片方将黄海冰告上法庭,并发声明称,因演员黄海冰违反合同,故向其索赔百万元损失费。该剧宣传总监陈先生表示,《岁月骄阳》剧组体谅黄海冰尚有其他片约在身,因此努力协调万梓良等主演的时间,特别允许黄海冰推迟进组21天。没想到正式拍摄两天后,黄海冰未经请假擅自离组,片方不得不临阵“换将”,导致损失上百万元。对于剧组的起诉,黄海冰称“离组有原因”:“我跟这个剧组签约时,在合约里也签署了有《水浒》的戏要拍,需要离开剧组一些时间。但到了《水浒》剧组找我拍杀青戏时,他们却不让我离组了。合约上规定好的事情,怎么能说话不算数呢?”

(责编: 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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