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欣连线
上世纪80年代当娱记,没有电脑写稿、寄稿、传照片,每个工序都需要“人肉速递”,工作时间很长,早上九点出门,先到各副刊作家家中收稿,再回杂志社开始一天的工作,放工后再去跟进排版,凌晨时分才能回家。家人开始有微言,终于是母亲先开口:“你念那么多书,没有需要做一份这么辛苦又没有地位的工作。”我听后很气愤,跟家人说:“我就要当一个出色的娱乐记者给你们看!”说出此等豪言,纯粹是因为反叛和好胜,亦因此有了原动力。
在不少社交场合上,也遇到莫名的歧视。一次朋友请我“游船河”,还有一大群初次见面的人。航程中大家围在一起作自我介绍,各人像念稿般炫耀自己的学历与职业:“我是XXX,某某大学法律系毕业,现在是某某律师楼的合伙人。”围在我面前的七八个陌生人,都是大学毕业的专业人士。轮到我了,我说:“我是某某周刊的记者。”
其中一名西装男斜视着我:“噢,你是娱乐记者?就是那些专门揭人隐私,挖人疮疤,像躲在别人床下的娱乐记者?”他毫不掩饰地在众人面前奚落我。我马上还以颜色:“刚才你好像说你是律师?”他洋洋得意地点头,我续道:“律师,就是为了钱,会替犯罪的人洗脱罪名,钻法律的空子,知法犯法,不分是非黑白的所谓专业人士?”
他没想到我会反唇相讥,自取其辱的他怒瞪着我,厉声问道:“你说什么?你诬蔑我,我可以告你。”我的眼睛瞪得比他大:“如此说来,我也要告你含血喷人。”其他人劝止,我没再理会他,心里却觉得很痛快。
不只外行人歧视娱乐记者,行内人也一样。在一次大型活动上,一位嫁入豪门的女艺人与她的婆婆跟我同坐一桌,这位艺人竟跟她的婆婆说:“我们说话要小心一点,有记者跟我们同台。”当时已是总编辑身份的我,严肃地跟她说:“你也太没有礼貌了,嫁入豪门就可以看不起人吗?”我就差没说“你凭什么狗眼看人低”了,全桌人都听到我的话,她们婆媳俩也十分尴尬。
另一种歧视是,记者、编辑与艺人聚会,席间总会提到一些内幕,内幕被报道出来后,各人必会一口咬定是记者、编辑“放料”。其实,很多时候是艺人自己“放料”给传媒“买交情”的。多年来,面对各式各样的歧视目光,我只当作是一种磨练,从来没有因此而想过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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