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明星进军资本市场更需监管聚光灯

2016年04月13日 10:12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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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从“炒作”,到“炒股”,炒的无非是个人的身价。过程中,必须从舞台的聚光灯,转到资本市场法治监管的另一盏聚光灯下。

范冰冰 范冰冰
赵薇 赵薇

  头条评论

  人们担心这种“虚拟经济”的运作模式,如同张嘴就来的比划,明星得到的是实打实的资产与股权,而小散们难保手上攥着的不是一把泡沫。

  很少有一则上市公司重组的消息传出来,能够像唐德影视以现金方式收购无锡爱美神股份的事宜,让“小散”们有些心里发虚。这家去年才成立、注册资本300万的公司,目前全部估值作价将不低于7.4亿元。高出许多的溢价不仅使得股民议论纷纷,交易所也坐不住了。4月11日,深交所发出关注函对此事进行了问询。

  这一次股民的担忧,还真不是“仇富”。股市有风险,大家都懂。2014年赵薇[微博]和丈夫黄有龙以30亿巨资砸进铁杆好友马云旗下的阿里影业,一次减持套现就达10亿,很少有人对赵薇犯多大的酸,股民还给她封了个“女巴菲特”的名号。所以两天前有传黄渤[微博]也“亲临”券商营业厅开户,有现场围观群众戏言相劝——珍爱生命,远离股市。据说黄渤说了这么一句:赵薇能赚,我不能赚?

  赵薇能赚,黄渤也能去赚,所有的明星都有权利去赚。赚不赚得到就应该另当别论了,这是正常投资者入市的机会成本。范冰冰[微博]与唐德影视此案之所以有所不同,正是在于,早在2015年2月唐德影视上市时,范冰冰就以129万股的持股数成为公司第十大股东。2013年,范冰冰给唐德影视贡献了178万元的经纪业务收入,占比71.2%。高溢价收购股东公司,这也是股民纷纷质疑“收购有利益输送之嫌”、“复盘后股价会不会一泻千里,有何控制措施”的原因。

  明星进军资本市场,这几年呈现出多样化的形态。去年华谊兄弟收购成立只有一天时间的东阳浩瀚,便是由华谊兄弟旗下的6名艺人出资1000万元注册的公司,估值超过10个亿。明星就是股本优势,只不过现在影视公司不直接支付片酬了,把它变成了明星的股权。唐德影视与范冰冰,走的就是这个交易套路的升级版。但是,也正是因为这种模式,人们不免也会担心,这种“虚拟经济”的运作模式,如同张嘴就来的比划,明星得到的是实打实的资产与股权,而小散们难保手上攥着的不是一把泡沫。

  梳理范冰冰与唐德影视的渊源不难发现,在双方合约终止不久,范冰冰就注册了“爱美神”,几个月后唐德影视就以比肩自己身份的估值反手收购了“爱美神”。这一来二去之间,比肩的已经是印钞机的速度,因此有太多的细节需要摊开来交给股民审视,交给监管机构来审核。因此,这笔交易,哪条法规的擦边球,都不能轻易打。这是对惊弓之鸟般小散负责的态度,也是资本市场洁净程度的需要。

  本来,片酬股本化、明星资本化,只要合规合法,也是娱乐产业发展的一条创新思路。但涉及公开资本市场的行为,则更需要公开账本,给股民一个说法。因为明星与普通投资者的股权不对等、信息不对等,明星可以精准地放大手中拥有的股份价值,可以轻松掐准节奏让它变现。更何况影视产品价值的不确定性、明星高额片酬的不可持续性,都是实实在在的风险。如果这种风险更多的由市场来背,由股民和投资者来承担,那么,这种明星与影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联,就很难确保对等与公平公正。而这个泡沫一旦破灭,对普通投资者来说就是灾难。

  明星从“炒作”,到“炒股”,炒的无非是个人的身价。在这个华丽转身过程中,必须从舞台的聚光灯,转到资本市场法治监管的另一盏聚光灯下。股市有风险,应该是对每个投资者而言的。这是铁律。股市里不能有特殊股民。

  □刘雪松(媒体人)

(责编:柏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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