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评:也谈名人隐私权与记者采访权
http://ent.sina.com.cn 2000年11月27日09:28 天津日报
24日晚,毛宁所属公司在北京就毛宁受伤一事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北京青年报》两名记者前去采访时遭到拒绝,最后,一名摄影记者被勉强同意入内。《北京青年报》有关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时也不能强求,所以正常的采访受到影响。而打人者到目前为止仍没有出来道歉。新闻发布会上,主办方向媒体散发了一份书面说明,《北京青年报》则在第二天的报纸上针对“涉及本报记者被打的有关与事实不符的内容”,刊发了澄清说明。至此,由毛宁受伤而引发的打人事件再次升温,人们的议论也就超出了事件本身,开始涉及到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对于《北京青年报》记者在采访毛宁被扎伤时遭到殴打一事,北京媒体这两天发出一片讨伐声。人们由此而提出了如何看待“名人隐私权”与“记者采访权”的问题。难道采访名人就意味着侵犯了他的隐私权?本市一位法律界人士认为:“采访权和隐私权在法律上是同等重要的,在两者出现矛盾的时候,关键要看双方以什么样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你有权保护自己的隐私,可以向记者提出拒绝采访,记者在采访时也应充分尊重被采访者的权利。但殴打记者,就是侵犯了人身权,应负法律责任。”
那么,新闻记者又是怎样看待这一事件的?《中华工商时报》文化记者邱华栋谈到这一问题时表达了一种对娱乐圈无可奈何的看法:“没什么好说的,现在传闻很多。但不管怎样,娱乐圈挺乱的,也挺没意思。尤其是打记者一事,真是太宠他们了!”但值得媒体深思的是,归根到底,还是媒体在宠这些人。当媒体捧红了一个又一个“腕儿”的时候,看到的却是屡屡发生的“腕儿”们对记者的不尊。
作为娱乐圈的一员,北京鸟人艺术公司的孙永波则要冷静一些:“毛宁要是一个普通人,他也不会像今天这样受到重视,所以对于娱乐圈来说,这样的事没什么好奇怪的,不过这个圈子确实比较乱。我认为不应该出现记者遭打的事情,很不应该,圈里的人应充分理解记者,而记者也应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学会保护自己。不过还是要提醒那些公众人物,出外时要多注意自身安全。”见习记者白俊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