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电视节目为何模仿多多?
http://ent.sina.com.cn 2001年02月09日07:57 北京青年报
目前的电视综艺节目主要分为三类:一是欢乐类,以《快乐大本营》为代表;另一类是歌会类,以《公益歌曲大擂台》最为典型;第三类是交友类,以《非常男女》最为抢眼。前几年,这三类节目像个大“拼盘”出现在荧屏上,让观众看得津津乐道。可时间一长,就让人感觉有些索然无味了,原因是类似的节目实在太多了,像《欢乐总动员》、《绝对现场》、《音乐擂台》、《同一首歌》、《玫瑰之约》等等,同样的内容、同样的风格,有的时候一个演员竟同时出现在几个节目当中,这样的模仿不禁让人想起了《欢乐总动员》里的“模仿秀”,模仿明星有人爱看,可模仿的节目却让人倒胃口。
对于这种现象,《公益歌曲大擂台》的制片人王冰说,现在的电视节目确实有盲目跟风的情况,而且比较火爆的节目一跟就是一大片。据不完全统计,像歌会类电视节目在全国就有四十多台,而且形式大多相同,这对今后电视台节目的发展很不利。另一位电视编导认为,这样的恶性竞争如果愈演愈烈,不但对节目的收视率有影响,而且会制约电视节目的质量和水准。的确,一味地模仿别人,虽然可以获得暂时的利益,但粗制滥造的节目其发展空间肯定是越做越窄,最后自生自灭。另外,节目的雷同会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比如演员资源的浪费、制作经费的浪费、广告投放的浪费,同时也浪费了观众的时间。电视节目只有不断创新、不断变化,形成自己鲜明的特色,才能吸引越来越多的观众,成为人们熟知的“品牌”。
现在唱片业正在倡导反盗维权,难道电视业不应该“反盗版”吗?为了促进各电视台节目质量的提高,电视业应有相应措施出台,维护一些名牌节目的权威性,杜绝其他节目的“抄袭”行为,并呼吁电视人能创作出更多新颖好看的节目,使电视荧屏更加丰富多彩。这不仅是很多电视编导们的心声,也是广大电视观众的呼声。(于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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