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头与蛇尾--贬低影片《刮痧》
http://ent.sina.com.cn 2001年03月14日16:25 南方网
看《刮痧》是上个礼拜的事了,这几天大家都在讨论,我也来聊两句。
坦率地讲,这部片子让我不太舒服,原因是影片的思维混乱。关于刮痧的故事几年前看到过,觉得这个情节薄弱的事件如果拍成电影可能会有风险,搞不好就会不伦不类。
果然。影片开始不久就戏剧性十足,摆出了一副剑拔弩张之势,亨廷顿所谓的“文明的冲突”由刮痧事件凸显了出来。当事情越来越糟,简直不可收拾时,我开始导演担心,他该如何收场。这时,令人不可思议的事发生了,问题的解决方案居然是梁家辉老板负荆请罪式的“以身试刮”,然后以此博得检控官的信任而撤销了诉讼。
美国是个相当制度化的国家,特别在司法程序方面更是严谨无比。刮痧案件已经进入了诉讼阶段,因为某人私自(刮痧在该州为非法)试了刮痧认为不是虐待,从而使监护局的官员撤销了诉讼这不太可能(这个非法证据根本就不能提交法庭)。导演为了赶在圣诞夜来一个好莱坞式的大团圆结局,如此轻率地处理情节,实在让人遗憾。
谈到情节,梁家辉携子潜逃,辞职,爬楼都让人觉得勉强,有故意为影片增波添澜之嫌。难道这就是学习好莱坞的具体表现?
每部影片都应该有自己的立场,可《刮痧》的立场却让人看不明白。一方面,片中不断有类似“我为身在美国而骄傲”,“我为获得(美国)社会的承认而自豪”的台词;另一方面,对美国的儿童监护制度,律师制度,听证会制度以及思维方式在视点语言上又不断加以嘲弄。同样,结尾处面对星空,画外音:中国,长城……,一派热爱祖国的抒情景象;可片中东方落后的思维方式,野蛮的中国猴子等情节无疑打了自己一记耳光。
不知郑晓龙拍《刮痧》的意图是什么,是想探讨东西方文化在交汇中的冲突?还是为了借这个猎奇题材促进票房?至少在我看来,这两方面都不会成功。深层次的民族心理是什么也没探讨出来,而商业成绩估计也难敌冯小刚。
最后,记得那天在影院看片,其中美国人对儿童的监护,司法制度等情节都要引起观众一阵阵的哄笑。想来衣食足而知礼节,迟早我们也会对这些习以为常的。 -右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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