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
环球影片公司出品,
编剧兼导演:斯蒂芬-索莫斯,
片长:121分钟,
因惊险的动作和暴力镜头被列为“家长指引类别—13级”。
动作片的奇妙之处在于:过多的动作反而会使其乏味。设想一下要坐两小时过山车,10分钟一过,刺激的感觉就已消退。《盗墓迷城II》的失误就是抛弃了人物刻划,只把情节当作特别效果和动作场面的晾衣绳。如果不是依赖1999年的《盗墓迷城I》,这个续集根本谈不上有情节。
9年过去,布兰登·弗雷泽演的埃及学者里克·奥康纳又回来了。他在上一集里遇到的图书馆管理员成了他的妻子,由蕾切尔·薇茨饰演。他们还有了一个8岁大的儿子,名叫亚历克斯(弗雷迪·波特饰演)。回来的还有演老姨夫乔纳森的约翰·汉纳和演木乃伊的阿诺德·沃斯鲁。木乃伊的名字叫因姆霍台普,听起来像透了埃及烤馕连锁店的名字。奥戴德·菲尔演一个忧心忡忡的先知阿戴特·贝,他的乌鸦嘴说“据记载……”,直到里克最后幡然醒悟,“这记载在什么书上?”
问得好,因为这个故事大半都与一个神秘的金字塔有关,据记载“看见过它的人没有一个能活着回来。”逻辑上自然会引出这样一个问题:既然如此,他们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但要和这部电影扯什么逻辑非把自己逼疯不可。所以千万别动概括情节线索的念头,不过我很高兴能发表一些观感:
1.在广告中,世界摔跤联合会的明星洛克与弗莱瑟齐名。这是狸猫换太子。把他的出场叫作“跑龙套”都显得太夸奖他。他只不过在电影的开头露了一下小脸,被变成了一种透明的骷髅鬼,然后就消失了。直到电影的结尾,他又作为“蝎王”重新出现。在结尾,我不敢肯定:我们看见的是真正的洛克,或仅是他的脸。用电脑制作出来的特殊效果使他的蝎子形象大得很夸张,使他不幸看起来更像一只龙虾尾巴,而不像只蝎子。我一直觉得洛克在表演上会很有前途,看了这部电影后,我觉得那的确还只是“前”途。
2.片中演亚历克斯的孩子演出了一个小孩的本色,给这部电影增色不少。我特别欣赏这一段:当他被他父母一个可怕的仇家绑架后,被戴上锁链、长途跋涉,在路上,他不停地问那个绑匪“我们到了没有?我们到了没有?”,几乎把他逼疯。
3.有句台词很精彩:“你引发了一次连锁反应,这可能会导致下一次‘天谴’”。显然我们已经错过了第一次‘天谴’,尽管找不到明显证据。
4.我以前写过一些东西,关于电影中的角色如何神通广大。在《盗墓迷城II》中,里克有一项更有趣的本事。剧本中写到,当小亚历克斯戴着有魔力的手镯时,如果日出的阳光碰到他,他就会死去。但是里克抓住亚历克斯的胳膊,可以比日出跑得快。只见阳光照及的最前沿在他们身后的地面上飞速移动。根据古希腊学者埃拉托色尼的记载,地球一圈有2万5千英里,而一天有24小时,里克每小时要跑1041英里,十分了得。
5.最大的一组动作场面是两支大军的交锋,两支大军大到电脑效果制作的极限。一方由人类组成。另方由一种数不清的叫豺头怪的生物组成,它们的样子像巨型野狗,可以直立起来,用后腿奔跑(跑得不是很好,但足以使人惊奇)。两军对垒,刀光剑影。每个豺头怪被杀死的时候,都会缩回到沙地里去,它们就是从那里冒出来的。最后,所有豺头怪都被杀光了。只见胜利者们站在那里,体验着胜利的满足感,只恨奥运会颁奖典礼还没发明。我们这才发现,获胜方一个都没死、甚至也没受伤。而悲惨的是,那些千年咒语神符只能变化出如此不堪一击的一群沙子豺头军。
6.有几位读者不同意《伊伯特电影小词典》中的一条定律,它教育我们:“好电影不会用热气球来作招牌。”当然会有例外,但不会是《盗墓迷城II》。它的热气球看起来就像是驶向忽闪忽闪瞌睡乡的一艘船。
7.电影中有一段拍了伦敦,塔桥、圣保罗穹顶和大笨钟都被塞在一个镜头里。这无疑会使地理天堑更容易被征服。干脆再掺进一些麦当娜婚礼的快镜头也不算过分吧。
作者:罗杰-伊伯特,《芝加哥太阳时报》
翻译:王宇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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