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须知
一、观众可以通过叁种投票方式,即:信函投票、网络投票和电话、短信投票参与本届阳光健康电视明星评选活动投票。也可在这叁种方式中任选一种方式投票,每人限投一票,再投、多投无效。
二、信函选票,由阳光健康电视明星评选活动组委会委托有关报刊、杂志按统一格式刊登,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复制。自行复制的选票为无效选票。信函投票的地址已印在选票的左上方,请剪下贴在信封上,填上寄信人地址、邮编即可,贴足邮票。
三、网络投票网站为“新浪网(www.sina.com.cn)和中国互动电视网(www.citv.com.cn)”。“新浪网”和“中国互动电视网”上将介绍候选明星的资料,并定时公布网络和信函投票的汇总票数。因评选结果需待第二届阳光健康电视明星评选活动颁奖典礼之前揭晓,故在投票截止日期前七日停止公布汇总票数。
四、电话、短信投票为鸿联9500,参与投票方法:电话投票(全国开通电话投票热线)9500115500;短信投票(中国移动全球通用户)请用户在手机写信息中输入W,发送至9500即可进行投票。
五、入选的电视演艺明星必须是热心公益,热爱生活,远离毒品,奉献爱心,不耍大牌,对人亲切,德艺双馨,品行高尚,在电视演艺界有突出业绩者。
六、观众可从60位候选明星中任选20位明星,其中内地电视演员10名,内地电视歌手8名,港台演艺歌手2名,不按规定投票的选票无效。
七、候选名单中的男女明星,均有对应的代码。请观众将所选定的代码填入选票空格中,不要在选票空格中直接填写所选定的姓名。选票的每一个空格中,只能填写一个候选人代码,填写的代码不得超过每项所列的空格数,字迹应清楚、工整。
八、在本届"阳光健康电视明星评选活动"观众投票中产生"幸运观众奖"20名,每位幸运观众可获得价值2000元人民币的奖品。
九、在本届颁奖晚会现场参与电话短信竞猜活动的观众中产生13位幸运获奖者,其中一等奖1名,奖品价值5000元人民币,二等奖2名,每位奖品价值2500元人民币,三等奖10名,每位奖品价值1000元人民币。
十、本届"阳光健康电视明星评选活动"观众有奖投票截止日期2002年5月5日(信函投票以寄出邮戳为准)。
十一、观众投票咨询电话:(020)87348819(专线)(020)87348566
100053
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15号信息大厦A座1002室 英孚达公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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