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主任记者李欣悦、通讯员贵廷、宝权)5月8日,全国首例由侦查机关侦破的侵犯著作权案在沈阳中法作出一审判决,曾执导《拥抱朝阳》、《真的爱你》等数十部有广泛影响影视剧的香港导演谭朗昌,被以侵犯著作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10月,被告人谭朗昌受聘于辽宁华艺影业发展有限公司,作
为该公司投资拍摄30集电视剧《断仇谷》的监制。2002年1月,谭朗昌等人在中国影视交流协会北京影视制作中心负责对《断仇谷》后期制作。期间,谭朗昌未经著作权人——辽宁华艺影业发展公司许可,擅自将已拍摄完毕的电视剧《断仇谷》复制一套录像带。同年3月4日,被告人谭朗昌将该剧录像带以20万元人民币出售给广东某文化公司罗健荣,罗将该剧录像带刻制成VCD光盘,在音像市场上大量发行。而此时,电视剧《断仇谷》正在国家广电总局送审,盗版《断仇谷》光盘给著作权人造成一定经济损失。
后华艺公司报案,沈阳警方将谭朗昌列为犯罪嫌疑人,在北京警方的配合下,2002年9月16日,沈阳警方在北京将其抓获。同年10月30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正式批捕。
2003年4月22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对此案开庭审理,谭朗昌辩称其犯罪动机是因华艺违约在先,并且实际获利与检察机关指控不符,而且主动退赃20万元,应从轻处罚。
现年47岁的谭朗昌,曾执导和监制过《拥抱朝阳》、《真的爱你》、《街市的童话》、《肥猫外传》等数十部有广泛影响的影视剧,在演艺圈内外颇有名气。
据悉,此案除刑事判决外,谭朗昌还对华艺公司作出了一定的民事赔偿。
香港名导谭朗昌侵权案宣判:为20万要坐八月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