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5日晚21点20分,彩铃大赛的第二场晋级赛——20进12,准时开场了,这一场的赛制与上一场相比又有所变动。首先分别让两组选手依次出场,然后以比赛过程中的短信支持率来充当选手的成绩,将两组选手“掐头去尾”,两组排名前两位的选手直接晋级,排名后三位的选手直接冷冻,排名在中间的五位选手,再以对决的方式进行二次比赛。
在这一环节中,在每个选手二次表演前,都会播放一段事先录制好的选手个人资料
片,实际上就是为选手拉票用的。而在这段片子中,选手都会表演一些小情节,然后说些话。就是这个环节,显现出了太浓的广告味。因为每个选手表演时所采用的道具都是同一品牌的手机。一个看起来无所谓,但10组选手无一例外的使用同一品牌的手机做道具,就不免让人们怀疑主办方为选手录制这段小片子的目的何在了。本来在直播赛事中间做广告无可厚非,可以把广告在比赛当中做的如此露骨,实在影响比赛的严肃性。
尽管彩铃大赛是一项娱乐赛事,但既然称作比赛,就应该有其严肃性。比赛过程中出现这样明显的广告行为,而且是利用选手做广告的行为显然不合适。即使是比赛的赞助方,做宣传也应该通过适当的途径和手段,这样直接介入比赛环节中,着实令人生厌,这一举动实为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