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明星缺失“法商”都是“温柔”惹的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8日17:01  网友来稿

  8月3日,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将窦唯(听歌)公诉至法院。7月23日,亿霖集团形象代言人葛优向警方退还了359万元的广告代言费。5月26日深夜,谢东(听歌,blog)和他的女友,因吸毒被警方带进了北京石景山区鲁谷派出所。时间再往前推,还有更多的明星与涉毒、违规代言、偷税漏税,猥亵儿童等法律字眼有关。凡此种种,都在拷问明星们的法商。(8月12日法制日报)

  种种迹象表明,明星是缺失“法商”的。要不然,他们不会无知到拿法律开玩笑,更不会将自己陷于法律和道德的尴尬境地。高法商的公民是构建法治

和谐社会所需的“基础细胞”。明星作为公众人物,理应是高法商的一群,他们为何在“法商”上表现出如此“弱智”的傻样?

  在我看来,缺失“法商”的明星就像被宠坏的孩子,他(她)听到的、看到的全都是“美丽”的东东,过的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镁光灯下成长起来的,怎么会有提高法律意识的动力和机会?惟有前面树立起因“法商”缺失而倒下的“榜样”,他们才会惊觉自己的行为,才会做到“吾日三省吾身”,才会时刻警惕自己的行动。

  明星,无论从作为公众人物的个人道德上,还是从自身所负的社会责任上看,都应为社会树立榜样,都应该带头遵守国家法律及相关道德的责任。然而,明星能够时时的如此提醒和严格要求自己的,很少。

  一切都是“温柔”惹的祸!我们对明星的要求太低了,我们给他们的宠爱却是太高了。明星可以得到非常高的报酬,可以获得常人一辈子都难以企及的东东。他们所到之处,除了掌声就是鲜花。即便是一些人不愿意为他们鼓掌,还有人“强迫”和“教育”你为明星鼓掌。可我们对明星严格要求过吗?没有。他们酒后驾车,我们听了一笑而过;他们吸毒了,我们听了一笑而过;他们没有给慈善捐款,我们听了也是一笑而过。犯了错的明星“重出江湖”,我们给予的依旧是掌声和鲜花。我们从来就不想从明星身上获得“榜样”的力量,我们从来就不想要从明星身上获得人生的哲理。我们只要娱乐,我们只要他们的私生活窥视。在哪一家娱乐版上,能够见到明星奋斗的经历?多的是满足我们娱乐心态的各种“走光”和“私欲”花絮、花边新闻。

  不仅是公众的心态不想对明星要求太高,就是法律上至今对明星的要求还是宽容,比如对代言人的法律责任追究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框架下仍然是空白。

  父母心目中的孩子怎么样,孩子就会长成怎么样;公众心目中的明星怎么样,明星就会长成这么样。当我们心目中的明星是要承担起社会标杆作用的,那他们就会照着这个方向努力的。如果能够做到这一点,葛优也不会沦落到被人家利用的地步。

  明星是社会的财富,可我们却任意的“消费”着,这可能是明星最大的悲哀。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走进城市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