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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华鼎全球满意度调查-调查规则(中文)(2)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4日22:08  新浪娱乐

  第三章 专家评选委员会

  第十三条 专家评委会组成 

  1、电影、音乐、导演、舞蹈、编剧、美术、演员等学者及专家。

  2、国外驻华机构代表、国外媒体驻华机构代表、国外调研机构负责人。

  3、如需评审,提名评委实到评委不少于15人,终审评委实到评委不少于评委总数70%。

  4、专家评委会设评委会主席1人,副主席若干人,秘书长1人。评委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工作。

  5、每届评委调整人数不超过30%。

  第十四条 评委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对行业有杰出的贡献和声誉。

  2、年龄在40岁至70岁之间,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

  3、最少两名在职委员的推荐。

  4、公平、公正,顾全大局,遵守章程,维护华鼎满意度调查权益和信誉。

  5、评委成员每届任期一年,在同样职位连任不超过五届。

  第十五条 评委会职责 

  1、评委会认真为本届调查提出权威而有代表性的调查演员、导演名单,进行资格审查。

  2、评委会认真阅读提名参评的演员、导演、主持人相关材料,仔细审听、审看、分析评议每一位提名参评演员,独立、公正投票。

  3、评委会负责“全球最佳公众形象演员”、“全球年度最杰出成就荣誉”和评审会其他“特别”项目评审。

  4、机构设秘书长一人,负责推动调查与会务,并对评委履职考核和服务。秘书长下设影视、歌唱、舞蹈、专业咨询委员会和四个职能部门。

  第四章 调查及评审程序

  第十六条 调查揭晓分为独立国家子榜发布、全球总榜揭晓两个阶段。

  1、国家子榜发布由指定调查专业机构组织。调查机构根据研究模型,汇总专业素养、社会影响、公益行为、道德修养、商业价值等指标,经过认真分析,得出各行业满意度指数。

  3、全球总榜按下列程序工作:汇总舞蹈、影视、导演的满意度指数,全名单揭晓。揭晓时重点媒体报道总榜前十名和最后十名。

  第十七条  “全球年度最杰出成就”评审

  华鼎满意度调查,将调查总得分第一名的男女艺人,作为推荐“华鼎全球年度最杰出成就荣誉”候选人,经华鼎满意度调查专家评审会讨论通过后,在颁奖典礼上颁发奖座以表现其杰出贡献。

  第十八条 “全球最佳公众形象演员”评审

  1、“全球最佳公众形象演员”提名条件

  (1)、热爱和平,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中国、美国、英国、法国、日本、韩国满意度调查前十名者。

  (3)、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努力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国际公益活动。

  (4)、为人正直,作风严谨,身心健康。

  (5)、认真敬业,具有扎实的表演基本功,具有良好的表达、表现能力和良好的综合素质。

  (6)、鼓励积极有效的创新,鼓励人才脱颖而出。

  (7)、自愿协助宣传《全球演艺名人社会责任自律宣言》。

  2、总榜满意度调查结果全部揭晓后,进入“全球最佳公众形象演员”评审阶段。具体时间,颁奖典礼前一周内,评委主席负责召集评审会议,集体讨论、审议。

  3、如果发生任何争执,理事会有权保留荣誉直至争议解决再作评定。

  4、如果有平分,将对平分演员再进行一轮投票。在提名投票中,所有选票的计分采用优先选择和加权平均值制。

  5、评委会不会受任何人为障碍约束干扰。候选人必须获得评委员会全体评委2/3以上赞成票方可入选。

  第十九条  结果发布

  1、2009年7月15日 美国演员公众形象满意度指数发布;

  2、2009年7月27日 英国演员公众形象满意度指数发布;

  3、2009年8月10日 法国演员公众形象满意度指数发布;

  4、2009年8月24日 日本演员公众形象满意度指数发布;

  5、2009年9月5日 韩国演员公众形象满意度指数发布;

  6、2010年1月13日 全球演艺名人商业价值满意度指数发布;

  7、2010年1月18日 全球演艺名人公众形象满意度指数揭晓;

  第二十条  调研成果

  联信邀请统计、分析方面专业人士,将调查结果形成《2009全球演艺名人公众形象满意度调查白皮书》和《2009全球演艺名人商业价值报告书(全)》。联信同时将公开发布总排行榜、各国子榜第1名和最后5名的《个人商业价值报告》。

  第五章 颁奖与讨论

  第二十一条 2010年3月下旬,举办华鼎之夜颁奖,召开颁奖研讨会,总结评奖工作,专家讲评研讨。

  第二十二条  华鼎荣誉只颁发给对参与投票消费者及老百姓尊重的艺人。奖项没有抗拒因素,不允许代领。

  第二十三条 荣誉获得者由全球演艺名人公众形象满意度调查课题组颁发证书及奖杯或奖牌。

  第二十四条  华鼎之夜颁奖嘉宾,必须公众形象良好,由评委或公众人物应邀担任。

  第六章 调研经费

  第二十五条  华鼎满意度调查为非赢利性,调查、评奖、颁奖、讲评、研讨经费由华鼎艺术家基金支持,不足部分由其天下英才传媒筹集。

  第二十六条  华鼎之夜电视转播费用。

  第二十七条  如有机构出资协办,经华鼎满意度调查评委会批准,可以冠名设杯,或作为战略合作伙伴。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及实施情况,包括评奖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统一在华鼎满意度调查官方网站及相关专业网站公布、查询和验证。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解释权属于华鼎满意度调查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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