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歌手臧天朔因涉嫌聚众斗殴罪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出庭受审。按照检方的指控,臧天朔是授意近百人在公共场所持械斗殴的首要分子。但臧天朔当庭否认控罪,并推翻之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称他只让下属去解决纠纷,并未指使打人。
据《北京晚报》报道,昨天上午8时许,3辆囚车押解着本案的7名被告人进入法院。车门打开,身穿一身黑色运动服、外套橘黄色囚服马甲的臧天朔端坐车中。待同车的被告人下车后,臧按照提押法警的指令缓步下车,走进了法院暂看室,等待即将开始的审判。经过一年多的羁押,45岁的臧天朔身形体态未见消瘦,依旧留着寸头,只是神态有些疲惫,头发花白,看上去略显憔悴。
本案第一被告人是44岁的吉林人吕长春,他在臧天朔的“朋友”迪吧中任总经理,多年来涉嫌参与数起聚众斗殴,劣迹斑斑,检方指控他在臧的授意下组织了廊坊火车站广场的百人械斗。而昨天一同受审的另外5人与臧天朔并无瓜葛,他们涉嫌在2002年与吕长春在北京市朝阳区共同参与了另外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其中还涉及敲诈勒索犯罪。
上午9时,案件开始审理。由于未安排记者旁听,记者只能守在法院门外。上午11时许,法庭休庭。记者随后了解到,臧天朔当庭推翻了他在公安机关的供述,称案发当晚有下属告诉他发生了纠纷,他便让吕长春去解决纠纷,但并未指使打人,械斗的事他是次日得知的。不过,吕长春当庭作出了对臧天朔非常不利的供述。吕说,案发当晚,他与臧天朔进行了商议,臧给的指示是,让吕长春找孙宝和去谈,“谈得拢就谈,谈不拢就打”。
此案昨天进行了全天审理,随后法院将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