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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撞车事故”律师称的哥应承担主要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7日07:44  中国新闻网
“周杰撞车事故”律师称的哥应承担主要责任

周杰

  虽然周杰撤销对交管部门事故责任认定的诉讼,但代理律师仍在法庭上坚称此认定属法律适用不当。

  昨日,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新月公司两的哥(双班)向周杰索赔6万余元损失案。周杰代理律师坚称,对周杰“逃逸”的认定属法律适用不当,反指的哥应负主要责任。

  周杰和原告新月公司的哥均未出庭。原告代理人称,6月2日,周杰驾车与出租车相撞,的哥和乘客受伤,两的哥要求周杰赔偿运营任务损失3.3万元、误工费2.6万元、住院护理费880元以及伙食补助费550元。

  而周杰代理律师称,的哥事发时违章左转,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周杰超速属撞车次要因素。

  由于的哥代理人提出追加索赔医疗费7000余元,以及追加周杰车辆保险公司为被告,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审理此案。

  随后,媒体围住周杰代理律师,询问周杰放弃行政诉讼的原因。“是周杰本人的决定,他会有说法给大家。”该律师不断以“外交辞令”抵挡。对于周杰撤诉面临行政拘留,律师的回答是:“(拘留)不是我决定的,但不起诉是他(周杰)的权利。”

  何时对周杰实施5日拘留行政处罚?对此,昨日,市交管局未做出回应。但据了解,交管部门已依法采取了通知当事人到场等拘留程序。(记者张太凌 王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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