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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大风起诉陈泽杉在职期间有“违法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14日01:45  东方早报

  2008年,台湾著名艺人经纪人陈泽杉离开金牌大风公司后,曾有媒体报道说金牌大风将就陈泽杉任职期内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以及相关财务问题起诉陈泽杉,但对具体细节,金牌大风的台湾公司代理律师以案件正在侦查中为由并未透露具体内容。当时业界人士纷纷猜测,金牌大风之所以准备起诉陈泽杉有可能是因为他在孙燕姿《逆光》专辑发行时炒作过头,也有可能是因为被曝光买榜丑闻,还有说法指陈泽杉在任职期间令公司一直赔钱等。

  昨日,台湾苹果日报报道说,金牌大风此次起诉陈泽杉因为三大“罪状”,其中包括:(1)将蔡依林在金牌大风唱片合约内的最后一张国语专辑改成英文专辑;(2)将媒体采购合约从非独家改为独家,企图限制金牌大风仅能通过单一公司购买广告;(3)将卡拉OK契约加入新的条件,使卡拉OK公司原本应付给金牌大风的数千万元(新台币)款项,必须直接付给陈泽杉指定的独家媒体采购公司,严重损害金牌大风的权益。

  据台湾媒体报道,2005年底陈泽杉号称以1.2亿元新台币将台湾小天后蔡依林签入金牌大风的前身EMI,允诺发行3张专辑,但由于陈泽杉在任职期间业绩差,被EMI革职后,公司却发现他擅自出了蔡依林英文专辑以求尽快消化与EMI的合约,但该英文专辑的销售不理想,极大损害公司的利益,所以决定起诉他。

  昨日,金牌大风也发出声明表示,“有关本公司对陈泽杉的违法行为向台北地检署提起之告诉,本公司刚刚向地检署查询,尚无结案记录。本公司相信任何公司均不可能容许像陈泽杉这样的专业经理人作出上述违法行为,不论检察官作出任何决定,本公司均将追诉到底,绝不宽贷。”

  目前,陈泽杉本人对此事并未作出任何回应。陈泽杉被台湾媒体誉为“巨星操盘手”,曾成功捧红蔡依林、孙燕姿、罗志祥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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