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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张咪做客聊涉嫌诈骗风波 称生活已被打乱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06日18:04  新浪娱乐微博

  新浪娱乐讯 9月6日下午,歌手张咪(微博)做客新浪娱乐,对其之前“涉嫌诈骗”一事做出进一步解释和澄清,律师王军也一同现身解析事件的法律环节。

  以下为聊天实录:

视频:张咪做客聊“涉嫌诈骗”风波(上) 媒体来源:新浪娱乐

  主持人王莹:亲爱的新浪网的网友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大家收看新浪视频,我是主持人王莹。有关于8月23号的那场风波,我们今天特别荣幸请到了当事人和她的律师。坐在我右手边的是张咪老师。

  张咪:大家好。

  主持人王莹:坐在她旁边是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军。

  王军:大家好。

  主持人王莹:张咪这次的事件让很多网友,包括很多喜欢你的歌迷再次把所有的关注放在你的身上,这次和以往的关注不同,充满了担忧,也有质疑,能先简单把事情的经过陈述一下吗?

  张咪:我刚才跟王律师讲,我这辈子都没有想过我能够和诈骗这两个字挂上钩。我这个人别说是欠别人的钱,就是欠别人的人情自己都没办法过得去。这次事情的发生,今天还能在这里,第一很意外,第二给我的生活还有我的事业,包括我的家人都带来很多的困扰。

  所以我觉得,今天能够和大家好好聊聊这件事情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主持人王莹:这是不是在开了发布会之后,觉得有些事情还没有陈述清楚,又再次站出来想要说一些事情?

  张咪:从网友来讲,大家各自一些想法和评判,但是真的能说清楚,我相信真的只有用法律的程序,用法律的手段才能把这件事情真正说清楚。但是我相信,真相一定会战胜谎言。今天我还可以很坚强的面对这件事情,就是因为我心里有坚定的信念,我相信一定会水落石出。

  主持人王莹:现在这个事情到底进展到什么样的程度,我们问一下王律师。

  王军:对方是举报张咪涉嫌诈骗,从公安程序来讲,我简单介绍一下,公安的原则有报案就要有受理,有受理但是并不意味着以涉嫌诈骗来立案了。我看网上有报道说,警方已经立案,张咪已经被抓,这都是误解。如果一方认为自己的权益受损了,有人涉嫌犯罪了,通过110,或者是是直接找到警方也好,是正常的报案程序。接到报案之后,公安机关会接受案件,他会进行调查,如果确实涉嫌犯罪才会进入正常的立案侦查程序。这个事情并没有把张咪作为犯罪嫌疑人立案的。

  主持人王莹:我看到有一些证据,您觉得这个证据说明了什么?

  王军:从法律角度是明显的误读。对方在网络公布两个核心证据,一个是收条,这个收条下面落款是张咪。我们看收条的内容,其实写的很清楚,本身不存在张咪和英子公司的借款关系。我看对方陈述,这是我和张咪私人借款关系,法律上无法承认的,证据本身呈现的内容和解读本身来讲是不一致的。

  主持人王莹:收条和借条有什么样标志性的区别?

  王军:关键看内容的呈现,如果收条写明本人张咪某年月日自谁谁处借款100万元,承诺什么时候归还,这是典型的收条,或者说站在借款人的角度来讲是借条,这是私人之间的借款关系。如果里面写明了这笔款项收到是用于某某项目的投资、制作的话,对于这个款项的使用目的,接受是一种收款的确认,并不是说确认借款关系的存在。这还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主持人王莹:您是什么时候签下这个收条的?

  张咪:当时英子和制作方签下了合约以后,他们约定以我的名誉,大家对我很信任,我又是这个项目的参与者,我作为歌手在这个项目当中出演一个角色。当时就说咪咪,反正你也在项目里面,以你的名誉帮我们来承担一个。这样的话,他们两个彼此都好说话,当时有4个人有在场,也有纪录。英子的制作方也同意了,我们说好吧。我们去了银行开了专款专用的帐户,他把钱汇到了以后,他请我去他家吃饭,他跟我说,这个钱专款专用已经打到帐户上面了,你能给我确认一下,我要跟制作方沟通一下,我当时给制作方打了一个电话,因为制作方是一个外国人,他们沟通上有语言的障碍,我在中间承担了很多方面,像翻译,帮助他们协调一下,一些沟通方面的事情。

  当时我说可以,所以我用中文写了这样的收条,是确认他的款项到了专款专用的帐户上面,这样的确认的东西。

  我很不能明白,如果你说我诈骗,就是脑残的人都不可能去写这么一个收条。我要是诈骗你的钱,我干吗还要写这个收条呢。

  主持人王莹:这个收条是替制作方收取的这100万。

  张咪:是确认这个款到了这个帐户上面了。

  王军:我解释一下这个问题,根据合同,根据双方都可以确实的事实,这是两个举报人与制作方之间签署合同来做这个项目,基于对张咪个人的信任,把专用帐户开在她的名下。本身这个行为不违反法律,完全是合法、有效的。张咪的签字、确认,更多是基于帐户开立者对收到款项的确认,因为这个款项是开设在她的名下的。只是这么一个概念,并不是说她代表制作方,因为她也无权代表制作方,从法律来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主体。

  主持人王莹:所以很多网友质疑,张咪在其中是什么角色,您是投资人、合伙人,还是只是演出者?

  张咪:我不是投资人,我也想认真澄清一下,我看很多网上说,我屡次投资失败,我今天可以告诉大家,从我演艺到今天为止,我没有投资过任何一个文化产业的项目。这不是我的投资,仅仅是我参与的角色的一部音乐剧而已。

  主持人王莹:这个项目是什么时候开始策划,一起做这个事情?

  张咪:据我了解,他们的想法应该是08年底的时候。

  主持人王莹:这中间会不会存在一些误会,现在已经是2011年中都已经过去了。对方会不会觉得,这么长时间了?

  张咪:他们的介入是从2011年年初。英子是2010年年底。不是他们两个人投资,还有别人的投资,前面的投资都是人家投入的钱,前期的制作、前期的准备,英子介入的时候,音乐都已经全部制作完了。16段,大的音乐都已经制作完了,整个的音乐脚本已经基本上完成。这是他们介入的流程的时候。

  主持人王莹:这100万已经开使用于这个项目的启动,还有制作了。

  张咪:启动都不算启动,人家都已经启动了。他们只是说愿意参与这个项目,认为这个项目非常好,决定也想来作为一个股份投资人,来介入到这个项目里面,当时是这样的情况。

  主持人王莹:这100万,大家都好奇,花在什么地方了?有一些盈余?

  王军:就这一点,我们已经向警方呈现了我们的证据,什么时候收到的款项,每一笔什么时候支出的,具体的都非常清晰,制作方是非常专业的,对于每一笔资金的支出,财务凭证、票据凭证做的非常完善。

  据律师来判断,首先不存在张咪犯罪的认为,第二认为张咪合同违约了也完全够不上。不存在张咪和这两个人民事纠纷的问题。真的是从法律上的误解才出现的。

  主持人王莹:对方为什么咬着她不放呢?

  王军:他们没办法找制作方理论。我投入了,我不看好要单方解除合同。第一期付了,第二期不付了,这是重大的合同违约行为,基于合同,他们无法跟制作方的公司,说把这个钱要回来,因为从法律上没有道理,只能通过张咪来说,能不能通过张咪把这个钱借过来,或者拿回来。从合同角度讲,张咪并不是合同方,或者作为一方主体,没有权利来动用或者单方归还这个款项。

  主持人王莹:制作方的花费我们有具体的吗?我们可以展示给网友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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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Mr.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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