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米尼》传出剽窃丑闻 制片人称陈苗炒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06:4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记者 潘媛)一部投资400万的小成本影片,在拥有刘烨李心洁这样的影帝影后组合的情况下都没能引起人们的关注,昨日却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原来,一位叫作陈苗的导演在自己的博客上撰文称,这部原本是自己导演的影片却突然在大学生电影节上改头换面,成了另一位导演金琛的作品。昨日,记者采访到各方当事人,几方各说各话,看来他们的说法暂时还无法统一。

  陈苗告诉记者,《米尼》是她从原作者王安忆手中买到版权,并修改剧本,然后联系到刘烨和香港演员李心洁主演,开始是独立制片,后来又从西影股份有限公司筹措到资金。但开拍之后,她却与制片人发生了矛盾,谁料自己花了近四年心血拍摄的影片,现在却被别人剽窃了。

  记者随后致电导演金琛,他在电话里告诉记者,当初自己接到制片方的邀请去执导这部影片,那时陈苗已经拍摄了1/3,由于制片方对她不满意,她就中途退出了,而影片之后的拍摄工作全部由自己完成。至于这个纠纷,金琛表示自己没什么好说的,让记者去问该片的制片人王大为。

  记者随即致电王大为,王先生已经接到不少记者的电话,因此语气十分激动,他说,他2003年第一次看到陈苗托朋友带来的影片剧本后认为有问题,并于2005年提出过电影局和投资方的修改方案,但陈苗拒绝接受修改意见。当王大为拿到陈苗拍了三分之一不到的样片时,觉得不能通过,于是结束了与陈苗的合作,改由现在署名的导演金琛执导。当初陈苗拍的镜头全部作废,目前的影片全部是后来重拍的,因此造成了60多万元的损失。而让王大为底气十足的原因是,陈苗和剧组根本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协议,“如果她说侵权,请拿出证据。”他认为陈苗是自己在炒作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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