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侯瓒已拿到调解书。”昨晚7时,侯瓒(侯耀文女儿)代理律师陈旭证实,经昌平法院调解,中国银行昌平支行与侯瓒、侯懿珊姐妹、北京玫瑰园别墅有限公司(简称玫瑰园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侯家姐妹偿还昌平支行欠款、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超过330万元,侯耀文在玫瑰园别墅退还玫瑰园公司,待售出该房后原购房款将退给被告侯家姐妹。
根据协议,侯家姐妹偿还原告昌平支行欠款138万余元,其中包括本金100万元、利息29万余元、罚息9万元。调解书显示,侯家姐妹已于今年3月23日支付了该款项。
协议还规定,侯家姐妹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20日内,共同偿还原告昌平支行贷款本金200万元及至结清之日止的利息。
调解协议还涉及到侯耀文在玫瑰园别墅的最终命运。侯家姐妹要将北京玫瑰园别墅区侯耀文别墅,退还玫瑰园公司。玫瑰园公司售出该房后,再将原购房款退给被告侯家姐妹,房屋退还时间和房款退款时间由侯家姐妹、玫瑰园公司另行商定。
侯瓒代理律师陈旭表示,据他了解,侯瓒应该有能力偿还银行贷款。但资金具体来源,作为代理律师他不便详细过问。
背景:
2004年3月,著名相声演员侯耀文与中国银行昌平支行以及玫瑰园公司签订《楼宇按揭担保借款合同》,约定昌平支行向侯耀文提供人民币贷款500万元,期限120个月,年利率5.04%。玫瑰园公司对上述借款提供担保。2007年6月23日,侯耀文去世,尚欠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300万元及利息等未偿还。为此,昌平支行诉至昌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本金300万及利息等。
(新京报记者张太凌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