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谢霆锋涉嫌打伤某周刊记者吴崇基的案件,前日在台北“地检署”开审,由于案件以内庭审讯方式进行,审讯过程及内容都不能公开。但据知在两个多小时的审讯中,检察官建议双方和解,而双方亦签了和解同意书,代表司法程序已完结。但散庭后却传出两个版本,霆锋一方表示案件已完结,法庭已经还了他一个清白,但周刊方面却表示和解条件是要霆锋公开道歉及公开澄清,这将极有可能引发新一轮诉讼。
版本一:已经和解
霆锋的案件前日下午4时在台北“地检署”四楼第十一庭进行,霆锋于下午3时45分到场,双方均有一名证人出庭,霆锋的证人是唱片公司的一名女职员,而记者吴崇基的证人是当日在场的同机构女记者。案件审了两个多小时,期间有消息传出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下午6时40分,霆锋满面笑容步出法庭,记者热切想知道审判结果,霆锋卖关子地说:“现在没事了,因为法庭都觉得这是很小的事,总之清白就是清白。”但却未证实是否已私下道歉并达成和解协议。?
版本二:公开道歉才能了事
陪同吴崇基到场的周刊副总编辑魏达琛在离开法庭时,被问到是否已达成和解协议?他表示检察官劝他们最好和解,因这是一件小事,再告下去只会没完没了,会花很多时间。事实上他们与霆锋双方都有和解的意愿,但不代表他们这一方一定会撤回控诉,因他们提出了两个和解条件,就是要霆锋公开道歉及公开澄清当晚发生的事,若霆锋不同意这两个条件,他们可能会再告下去。问到提出和解的是否霆锋一方?魏达琛承认。至于霆锋在庭上可有作出道歉?吴崇基表示,霆锋在庭上曾私下向他说了一句:“不好意思!”
对于该周刊以上的一番话,霆锋愤然作出大反击,他说:“在庭内双方签结案协议,双方不会向外发表及透露庭上任何事。现在确实是法庭判决(我清白),他咬住我不放,讲另外的话出来抹黑我。我可以讲,我在庭上没求过情,没有就事件作出道歉,散庭后该周刊讲那么多,现在是该周刊向检察官作出挑战,也是挑战台湾法律。”霆锋扬言对该周刊的言论,将保留法律权利。
经理人直斥无理
对于道歉及澄清的要求,霆锋的经理人彭淑霞并不接受,彭淑霞说:“简直是无理要求,我绝对相信台湾法律公正,所有真相,法庭上已经公开了,我们根本没做过,为什么还要公开道歉?至于说霆锋讲过不好意思就更加不可能,我们都没有不好意思,怎么会讲不好意思呢?唯一不好意思的是,要200多个东南亚传媒为这件事疲于奔命!今天我们十分开心,因为可以还霆锋一个清白。”(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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