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新闻网讯 据《联合晚报》报道,苏永康被台北法庭判入戒毒所14天,戒毒所舍监公开表示,将不会厚此薄彼,即使是艺人也一视同仁。苏永康还得拉下艺人身段为囚友洗底裤和厕所。
苏永康的刑期从前天开始,与8囚友同挤一室,还得帮毒友洗底裤。
香港歌手苏永康两个月前在台北酒廊内,因涉嫌藏有和服食摇头丸案,已尘埃落定。一直声称自己清白的苏永康,昨日下午1时30分身穿电视剧《壹号皇庭》墨绿色西装戏服,在台湾法院应讯时主动申请进入戒毒所。
法院最后判定苏永康服食二级毒品MDMA(包括摇头丸)罪成,即时送往戒毒所戒毒,为期14日。
苏永康对法庭判决表示“无奈接受”,并在判刑后,低着头、双手放在身后,不发一语地登上囚车,被送往土城戒毒所。
他身在香港的太太阿Jane则表示,会在香港等待老公回家。
台湾地检署发言人陈宏达表示,苏永康前日既已被判吸毒罪成,将不会被起诉藏毒罪。藏毒在台湾的最高判刑是监禁两年。
苏永康原本下星期二(6日)才到期应讯,但他主动申请昨日提前到台北地检署。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聆讯后,苏永康即由检察官当庭向法院申请进入戒毒所。
控方指出,由于验尿结果判定为阳性,虽然苏永康声称有服减肥药,但经卫生药品管制局专业意见,评定减肥药不会影响化验结果,因此认为苏的说法不足信。
法院接纳控方的证据,将他送往戒毒14日至一个月,但刑期视乎苏戒毒情况而定。
在戒毒所内,苏永康不用“通柜”(检查肛门)。
不过,他得洗厕所,每天早上6时55分起床,7时30分吃早餐,下午5时吃晚餐,晚上9时关灯睡觉,日间有半小时“放风”时间。
膳食方面,他只能吃与犯人同样的伙食,例如清粥、笋粥、菜卷、豆腐、炒蛋等。娱乐方面,可看报章、杂志、书本和听收音机。
另外,所有开支必须由自己支付,伙食一日约8港元(约1.70新元),诊疗一次约10港元(约2.20新元),一个月便要花近300港元(约66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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