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叶毅)谢霆锋被控今年5月先后两次在香港的青葵公路及西九龙公路超速驾驶一案,昨天在香港荃湾裁判法院审判,谢霆锋在庭上承认全部控罪,被判罚款7000港元及停止驾驶执照1年,若然在这期间内,他再犯的话,将会被判监禁。
据了解,谢霆锋这两宗超速驾驶官司分别于今年5月16日在青葵公路及同月27日在西九龙公路发生的。两案原分别定于昨日及下月11日审讯,但法庭已经于昨日一并处理。控罪指
出,谢霆锋于今年5月16日凌晨1时39分,于青葵公路往九龙方向,以时速133公里行驶,较该路段的80公里时速限制,超速53公里。据知,当时警方是以镭射枪侦测到谢霆锋超速驾驶的。而事隔11日,即5月27日中午12时零1分,于西九龙公路,谢霆锋又以时速155.8公里驾驶,超出该路100公里的时速限制达55.8公里,即场被警方隐形战车截获。
昨日,裁判官指出,虽然谢霆锋的认罪态度良好,并且之前没有类似案底,但是他这种驾驶行为对其他驾驶者构成危险,所以作出这样的判决。在裁判官判案前,谢霆锋的律师求情时说,谢霆锋年幼,而且事件并没有涉及非法赛车,纯属驾驶行为失当,期望裁判官轻判。据悉,整个审判过程历时1个多小时。
据了解,昨天,谢霆锋出庭的“阵势”明显不如他“顶包案”审讯时大,只有几十名记者和歌迷在法院门外等候,警方也只是架起铁马以防混乱,并没有封路。昨天早上,谢霆锋在父亲谢贤的陪同下一起进入法院,当时他脸色严峻。宣判结束后,谢霆锋与谢贤一起步出法院乘车离去,对记者的追访不发一言。
谢霆锋近两年屡计发生7次“车祸”,撞毁过4辆跑车。第一次是因为不满有记者跟踪他,所以不惜把价值30多万的富士“扫把佬”型房车撞向记者的采访车;第二次是他的跑车深夜在飞鹅山上出事,谢霆锋弃车而去,事后有报道指他当时搭着张柏芝去“兜风”;第三次就是他的法拉利跑车在红棉道出事撞围栏,此事后来更涉及“顶包案”;第四和第五次就是昨天开庭审讯他的超车“车祸”;第六次是他驾驶那辆车牌是“FE1”的黄色情侣车在高速行驶中突然打转的事故;最后一次是他今年6月底在香港机场快线发生车祸,当时他的奥迪轿车与一大律师的奔驰轿车相撞,这次车祸更令到谢霆锋头部受伤。
另外,英皇本预定在明年2月谢霆锋小休后,为他在香港红馆举行至少10场演唱会,替他复出打响头炮。岂料谢霆锋突然面临复核“顶包案”刑期,其个唱档期遂由陈奕迅顶上,预料谢霆锋会因此损失近800万元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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