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艺人谢霆锋早前被裁定与警员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名成立,香港西区裁判法院裁判官卫以宽判警员刘志伟入狱6个月,谢霆锋则判予240小时社会服务令,引起社会各界回响,香港律政司指出卫以宽判刑“原则错误”及“刑期明显过轻”,要求他于今日复核刑期,律政司将陈词讲述刑期过轻的原因,再由卫以宽决定是否加刑。
法律界料裁判官不认有错
预料律政司及辩方亦会就复核刑期陈词,最后由裁判官读出最后刑期,即日应有结果。
谢霆锋与刘志伟今日将再现身西区裁判法院。
有法律界人士估计,相信裁判官不会公开承认自己判刑有错,预期会维持原判。但如果卫以宽批准刑期复核,谢霆锋有可能会被判即入狱或缓刑。如律政司仍认为复核的刑期不足时,可再上诉高等法院,要求刑期上诉。
倘加刑将扣已做服务令
谢霆锋在顶包案中获判240小时社会服务令,于11月1日正式履行,当日他以“调虎离山计”撇下记者,社署亦对其服务工作保密。有律师表示因谢霆锋曾履行社会服务令,故裁判官若决定加刑时,计算刑期时亦须扣减已做的社会服务令,加上谢需再次接受聆讯折磨,故法庭亦会考虑这点酌情扣减刑期。
律师预计若法庭批准刑期复核,谢霆锋的刑期会介乎一至两个月。
刑罚相差少会维持原判
律政司基于两个法律原则:“原则错误”及“刑期明显不足”,就谢霆锋的刑期提出上诉。律政司要证明触犯“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的罪犯不宜判罚社会服务令,同类罪行应以“监禁式刑罚”处理,如果裁判官接纳,可即时监禁或缓刑,因缓刑亦属监禁一种,只是并非即时执行。
另外,律政司指谢霆锋及刘志伟的刑罚“明显不足”,律政司必须证明目前刑罚与合理刑罚相差甚远,未能反映罪责:如果只能证明两者有少许差别,裁判官便会维持原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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