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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在外地的阿佘,获悉被法官陈润棠颁发拘捕令,即尽快安排返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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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月,在清水湾道铲上石壆,车头严重损毁。(资料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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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诗曼因违例驾驶,扣满分遭停牌,但她先后两次以身在外地工作为由,向法庭申请押后上庭。昨日原定要上庭的佘诗曼再度以同一理由缺席,但此次裁判官认为她没有预先通知,遂决定颁布拘捕令。
据香港媒体报道,无线花旦佘诗曼因分别于2000年至2002年间,先后四次违例驾驶,遭法院扣满分兼被停牌,她原定本年1月6日及1月27日到观塘裁判法院交出车牌,但两次均以在该段时间正身在外地拍剧为由,向法院申请将案件押后,案件延至昨日再度提堂。
现正身在外地拍剧的佘诗曼,昨日再次以同一理由缺席应讯,特委裁判官陈润棠指摘佘诗曼不出庭应讯,又没有预先知会法院,故决定发出拘捕令,故阿佘返港随时遭警方拘捕。据负责此案的特委裁判官陈润棠称,他在2月8日(上周六)才收到佘的传真信件,信中表示因她昨日要留在内地工作而不能出庭,要求法庭再次延期。陈润棠当庭斥责佘诗曼:“法庭之前已经押后两次,我看不出为什么她不预先通知法庭。”并即时发出拘捕令,但准佘诗曼遭拘捕后可以二千元现金担保。
焦急赶返香港
据知佘诗曼知自己突然成为通缉犯后,立时十分紧张,并即时跟公司联络,寻求解决方法。原定十九日回港的阿佘,由于知道现在事态严重,故她亦希望可尽快回港处理,现正身处海南岛赶剧的佘诗曼,在长途电话中亦显得十分担心,她说:“现阶段我不方便讲太多!我交给公司处理,多谢大家关心,我都不知道会搞成这么大事,我会尽快返香港,不过这边都赶戏,所以都不知道何时回去,刚过新年就有这样的事是谁都不想的,总之会同公司紧密联络。”
入境随时被捕
而无线外事部助理总监曾醒明则表示佘诗曼已委托律师和会尽快回港处理。曾醒明说:“她可能不是太熟悉法律,以为通知法院就没有问题,她已经委托律师处理,亦都会尽快返香港,如果真是要一入境就拘捕她的话,都没办法,但我们当然不希望有这样的情况出现啦!”(案件编号:KTD 600/2002)
佘诗曼遭法庭颁令通缉 称会尽快返回香港(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