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香港2月13日电:香港知名歌星陈奕迅的父亲、房屋署总屋宇装备工程师陈裘大涉嫌收受利益案,昨天在香港区域法院开审。有证人披露,某公司一董事涉嫌向陈提供150万元贿款,以在一重建项目中投得电力装置设备工程。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为一名合资格电子工程师,与在房署任高职的陈裘大相识。房署辖下建筑工程中的电力装置工程,由陈的部门负责接受房署名单上的二判公司投标及作筛选
。在房署提供电力装置的二判名单上,包括被告的“佳定工程”及证人赖细生任主席的耀生行。
控方说,1998年1月,污点证人的耀生行,投标1亿元的一项重建电机工程,但入标后不久发现计错数,低估成本而成为投标价最低的公司,若中标,将亏500万元。赖说,由于标价低,中标机会大增,耀生行便会赔钱,但退标又怕被列入“黑名单”。在他担心之际,接到陈裘大的电话,询问他为何标价会特别低。后来双方见面商讨,陈称已接触第二低标的“佳定”董事张定邦(被告之一),并暗示会将工程判予张,但要对方“识做”,又要求赖代为约见被告。张与赖会面时表示同意承接工程,赖向张表示应给予陈裘大200万元贿款。张同意此安排,并建议向“兴业”旗下的百达工程有限公司购买发电机时,将价钱调高200万元,差额用于给予陈裘大的“好处”。其后,陈裘大得悉赖需要预留50万元作税项,以及作为“佳定”向“百达”购入发电机时的折扣,于是陈同意只收取150万元,并在一年后才收钱。1999年4月至2000年8月,赖将150万元贿款分12次给予陈裘大。
在审讯中,赖细生以特赦证人身份作供,指陈裘大曾事前暗示让被告“识做”,后来又多次追他交出贿款,因此迫于无奈,他伪造向耀生行购货的单据,利用公司需入货开出支票付款,再以支票套取现金,而每次他会驱车在房署总部地下接载陈裘大,并在车上将贿款交给陈,然后各自离去。(吴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