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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百年好合》一片能博得更多观众的注意,该片发行方中国星的附属机构——上海创意星国际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意星)邀请了影片的男女主角古天乐、郑秀文到广州、南京、常州、上海、杭州以及北京六地举行大型的首映活动,并全权委托北京耐可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耐可思)承办此事。
作为中间人,耐可思和杭州鸿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艺)签订了演出合同。1月24日晚,《百年好合》杭州首映式在杭州体育馆举行。为了跟片名相对应,这个活动特意被设计成一个“百年好合新春盛典”,该片男主角古天乐还演唱了一首歌。第二天,《北京晨报》称:“所有首映晚会的设计运作,在耐可思公司和晚会导演的联手操控下,竟然成了明目张胆地胁迫演员上台举行个人演唱会的一场骗局。当晚,在完成了预定活动后,古天乐一行驱车前往杭州的萧山机场,准备乘坐返程的商务包机。然而,耐可思公司竟然在打给古天乐一行的电话中,以取消演员返程包机相威胁,强迫演员必须返回晚会现场。古天乐出于配合影片宣传、配合杭州首映礼正常运行的原因,被迫从杭州机场原路折回。”
据悉,“胁迫”事件将引发连环诉讼,创意星和杭州目前已经决定状告耐可思。耐可思公司有没有胁迫古天乐?谁是整个事件的幕后黑手?本报记者就此做了调查。文本报记者萧雯张静琳
古天乐被“胁迫”之三方说法
记者首先采访了古天乐的经纪人洪先生。洪先生否认了此事:“并没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事先中国星电影宣传部门的人员已经通知我们要唱一首歌。至于官司的事情,我们就并不了解,要求我们做到的事情我们已经做到了。”
记者随后从中国星香港总部负责内地事务的杨经理处得到了一个完全相反的答案:“不知道是不是该用‘不愉快’来形容这件事情,我们每次的活动都会全权交给一家公关公司去办,这次跟我们合作的是耐可思公司,跟当地的赞助商我们是没有接触的。活动当天我们公司发现当时的安排跟我们与耐可思签订的合同有很大出入。耐可思公司在演员事先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整个见面活动搞成一个十分商业的活动。根据协约,演员当时到场只是进行见面会的活动,而不需要唱歌。结果,耐可思中途还威胁我们,如果不配合的话,就把为演员订的包机取消掉。现在看来,我们和赞助商对于活动的理解是很不同的,感觉好像是耐可思在利用我们中国星去欺骗赞助商。”
对于古天乐经纪人的态度,杨经理说:“可以保证当时古天乐的经纪人是不知道这件事情的,他现在这样说可能是出于维护艺人名誉的想法。毕竟一个演员被媒体报道遭到胁迫唱歌,终归是一个负面的新闻。现在事情发展到这样,连我们的老板向华强都十分生气。”
北京耐可思公司的黎峰经理则一口否认了胁迫事件:“晚会那天我根本就不在杭州,耐可思没有胁迫古天乐,创意星说主办方以取消包机相威胁,包机是不可能取消的,那是瞎扯!”
杭州鸿艺公司张辉经理则称:“我们只是要求演员履行合同,并不能说成是威胁古天乐!”
“胁迫事件”引发连环起诉
古天乐被胁迫演唱一事已经使杭州和上海两个公司准备起诉耐可思公司。对于两方的诉讼,北京耐可思态度显得十分强硬:“我们不怕他们告的,凡事要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不能通过媒体炒作。创意星现在这样大张旗鼓地打官司,无非是想为古天乐4月份的新片《我的失忆男友》提前炒作。”对于这样的说法,创意星方面表示:“无论他们怎么批评我们,说我们搞宣传也好,炒作也好,谈这些都是不现实的,法律途径是最简单的解决方法。再说,《我的失忆男友》已经卖给其他公司了,不由我们负责发行,我们有必要通过这个来炒作吗?”鸿艺方面则认为:“我们公司根本就是个广告公司,根本就没有必要炒作自己。炒作根本改变不了事实,我们公司肯定会起诉耐可思,而且我们公司根本就不想这件事太过张扬,只想通过法律来解决问题!”
古天乐是否需要唱歌?
记者从创意星主管宣传的吴经理处获悉,创意星“目前已经将资料交给律师筹备诉讼,至于什么时间起诉还没有最后确定。”吴经理说:“创意星提出诉讼最重要的原因在于耐可思强迫古天乐唱歌,没有尊重中国星的演员,而且也严重违反了我们事先所签的协议,我们的合约里面根本就没有要求演员唱歌的规定。”
关于“唱歌”,耐可思的说法是在跟创意星签订的一份完整协议书中配有一份名为“鸿艺文化要求项目”的附件,“该附件中已经注明有演员上台唱歌的要求。”对此,创意星方面否认:“并不存在这样的条款。如果有的话,我们肯定会事先跟艺员说清楚,演员的经纪人公司都是我们中国星公司邀请来的,经纪人到国内后都会拿到我们给出的行程表仔细核对。如果真的有这样一个项目而我们又不事先通知艺人的话,这不是自己开自己玩笑吗?”
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吴经理还在电话里为记者念了部分合同的内容:“根据合同规定,郑秀文古天乐参加杭州地区首映式并参加现场所设活动(具体活动内容见附件)。而我们商定的所谓附件就是那天节目的流程——百年好合新婚盛典的节目表。”吴经理还强调说:“从一开始签订合同,我们就跟耐可思公司说我们的演员不能唱歌,因为从最开始搞首映式活动,总公司就再三强调不能唱歌。中国星好的艺员差不多也都是歌星,如果他一唱歌的话,就会侵害他音乐这一部分的权益。我们第一次电影首映式就是刘德华的《暗战》到武汉南京,下面几万人要求唱歌,刘德华都在台上跟观众道歉,坚决没有唱。”
记者就“合同中有没有演员唱歌”这一条再次向耐可思黎经理核实,黎经理以“不能给回答”拒绝了。
而另一份鸿艺向记者提供的耐可思和鸿艺的合同附件中,清楚具有《百年好合》两位主要演员古天乐和郑秀文的“唱歌两首以上”的项目。
杭州演出属于非法?
演员在地方演出需要申请批文,批文要求有演员授权书、委托函、护照、认可书及演员亲笔签名才能够办理。据鸿艺张辉经理介绍,鸿艺拿到了耐可思提供的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在浙江省对外文化交流公司向国家文化部花了七八万办理了港台演员的演出手续,“批文内容主要就是郑秀文和古天乐至少每人得唱两首歌曲”。但古天乐在演出以前根本就不知道有演唱,也就不可能签演出的授权书,那么鸿艺公司那张古天乐签署的合同是怎么回事呢?张经理认为:“所有材料全是由耐可思提供的,鸿艺怀疑耐可思提供的那份演员和耐可思签的授权书的假的,鸿艺完全是被骗了,鸿艺的代理律师已经在收集有关证据。”
48万去了哪里?
由于杭州首映式是一个投入很大的商业活动,鸿艺张经理抱怨说:“给了北京耐可思公司48万元演出费,并且花了100多万元包装盛典,单主持人吴大维就花了10多万元,更别提10万元场租、古天乐包机的10多万元,还有花钱从北京请来表演的演员。结果只有古天乐唱了一首歌,钱收不回来,还给媒体和观众留下了一个恶劣的印象。”
鸿艺与耐可思的合同中有一条是鸿艺要支付耐可思艺人出场费48万元整。既然鸿艺出了48万元演员的出场费,又何来胁迫古天乐演出一事呢?耐可思对此解释说:“那48万的费用仅仅是合同上的,根本从来就没有兑现过。如果兑现就不会出问题,耐可思肯定会同情和支持鸿艺的!”
鸿艺张经理对这个回答十分愤慨:“公司的确是按合约付给了耐可思48万,公司是拿得出证据证明的,这笔钱耐可思是赖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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