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谢霆锋顶包案昨日于高院进行“洗底”上诉聆讯,谢的代表律师清洪列出多项上诉理据,最主要的3点可归纳为“控方错定控罪”、“谢霆锋无参与顶包协议”,及“污点证人成国定不可信”,力指原审裁判官错判谢霆锋有罪。
已完成240小时社会服务的谢霆锋,早已表示不会到高等法院听审,故昨日并没有原审时出现的热闹场面。而被判入狱6个月,现准保释等候上诉结果的警员刘志伟,则由亲友陪
同到庭应讯。
指妨碍调查不算妨碍公正
谢霆锋继续由资深大律师清洪及大律师陈德立代表。清洪陈辞前先向女法官贝珊表示,谢霆锋不出庭并不是对法庭不敬,谢早前已经向法官表示不会到庭,昨日亦按法官指示留在香港。
清洪表示,谢霆锋于去年3月23日凌晨撞车后致电控方污点证人成国定,后者促谢离开,然后到场向警员刘志伟要求顶包,其间成国定曾致电谢,问谢有否于现场被人拍照。6天后( 29日),成国定到警署录取口供,承认自己是司机,再到谢的家中告诉谢霆锋他已顶包,谢回应“我知道了”。
清洪指,控方提出的控罪本身存在谬误( defective)。他解释,控罪指谢串谋其他人容许成国定“顶包”,但警方当时并未打算对任何人作出刑事检控,若成只是妨碍警方调查,妨碍调查本身亦不构成妨碍司法公正。
称谢非主动不属串谋
另外,《刑事条例》对串谋的定义,串谋者都要有意图在罪行当中,担当部分责任,但谢霆锋却完全没有主动作出任何行动,只是知悉或默许顶包协议进行,于法理上并不构成罪行。
代表警员刘志伟的资深大律师骆应淦则指出,成国定于原审时曾供称,谢霆锋曾对他说“找人帮忙得啦,我知道了”,但经盘问后又说自己“讲错”收回说话,证供存在疑点。(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