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伦和台湾女主播的新恋情曝光后,小天王顿时成了舆论围剿对象。在今天的“脱口秀”里,我想和那些咒骂周杰伦的朋友聊聊。
其实,娱乐圈历史上这样的“情感公案”并不少,我印象深的有那么两桩:一是“夺面双琪”事件,梁咏琪和邵美琪争郑伊健(外号“伊面”);二是“锋芝菲”事件,王菲和谢霆锋拍拖,张柏芝横刀夺爱……估计即便是对八卦消息不甚了了的朋友,也略有耳闻。如
果你把它们和周杰伦最新的消息联系起来,你就会发现有这么一个共通点:主人公或许会改朝换代,戏文却始终是“铁打的营盘”——永远有一个“秦香莲”,一个“陈世美”和一个“狐狸精”。
我个人觉得,用这种方式来讲述现代人的故事并不健康,说明确一点,我认为:周杰伦有权利选择爱或者不爱。
这不是怪论。你想,谈恋爱又不是下棋,并没有规定“落子无悔”,谁能保证“同桌的你”就一定长相厮守呢?周杰伦如今才26岁,正是恋爱季节,他完全有权利决定是否要和蔡依林分手,为什么认为后来的一定是“狐狸”,先到就一定是“糟糠”呢?倘若爱情连选择的自由都没有,我们要这爱情何用?
有人或许还要说,从道德上说,周杰伦“脚踏两条船”总归不对啊。照我说,如果周杰伦大言不惭地说:“小蔡我也喜欢,小侯也很不错,要不,我跟她们两个处两年试试?”这才叫“脚踏两条船”呢,其他能算吗?朋友,你也年轻过,请问这个世界上,有哪段爱情是按照计划如期而至的呢?又有谁规定了,只有和前恋人横眉冷对、圆满分手了,另一段感情才有资格开始呢?
当然了,话说回来,在感情这种事情上,人人都是哲学家。我虽然有我的意见,但相信很难左右某些朋友。不过我还是想提醒那些执意要明辨是非的朋友。当你预备训斥周杰伦的时候,请先仔细想想那些香港媒体的作为:
为什么他们要乐此不疲地对青年男女的恋爱做道德审判呢?难道一直贼头狗脑、惟恐天下不乱的他们,真的在此刻转身变成了正义的使者吗?非也。前面已经揭破了谜底:主人公或许会变,戏文不变。精明的香港媒体,只不过客串一下戏文里的包公而已。
倘若这样说了,你仍觉得这种陈腐的戏文刺激,还要热血澎湃地往他们的套子里钻,那是你的事。 李建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