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狗仔队近年来愈变愈像“偷窥狂”。从去年的舒淇、郑伊健,到今年的黎明和吴彦祖都相继被狗仔偷拍到在家中的私密照片。香港艺人的私生活已经被侵犯到人人自危的可怜地步。为此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前天站了出来,有会员向立法会提出建议,希望凡是损害被监察者“合理私隐期望”的行为,应列作刑事罪行。
偷拍太容易
最新一个偷拍受害者是吴彦祖,以他露肌肉和女友一起被偷拍为封面的八卦杂志卖得很好。而之前有本杂志更是连续两期大篇幅报道黎明、乐基儿家中“情欲事件”,新闻一出便轰动全港,甚至再版。据了解,偷拍其实不难———一台DV搭配高倍率望远镜头,即使在深圳也能够偷拍到香港某豪宅的情况,黎明就是隔海被偷拍的。有狗仔直接表示找个相同高度的楼层坐着等,艺人回家就很容易松懈,等得久就一定拍得到。
立法有难度
针对偷拍盛行的情况,前天香港的法律改革委员就举行发布会宣布,该会建议任何进入及逗留于他人住所内,意图观察、偷听或取得个人数据的行为,又或在住所外进行的偷听偷拍,并损害被监察者“合理私隐期望”的行为,应列作刑事罪行。
针对这个建议,一向擅长偷拍的《苹果日报》立刻作出回应,其发言人表示十分关心秘密采访若被刑事化,担心会制造“不必要及过分严苛”的采访限制,会让媒体失去新闻采访自由和剥夺公众知情权。一家设有“狗仔队”的畅销杂志高层人士说,听了法改会建议感到十分模糊:“何谓合理期望?这是很难判别的。”不过有八卦杂志高层表示往往有私隐偷拍的销量肯定好,广告客户也愿意投放广告,所以一般狗仔跟踪在香港很难大做的情况下,杂志为生存只好不断尝试去偷拍艺人家里私生活。
艺人十分赞成
黎明的经纪人陈善之表示,该建议对艺人和对一般市民都是好事,而现在娱乐界的追踪采访情况,已令艺人感到困扰,相信立法后“娱乐圈的人都会开心”。
曾被偷拍家中生活的郑伊健也是全力支持建议。他担心现在的杂志有不少偷拍的“过分”照片,如何教育下一代。
吴彦祖表示没有责怪“狗仔队”,因他们只是打工,如果立法订出何谓非法侵犯私隐行为,设下底线及规范,会是一个好方案。早报记者 骆俊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