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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瓜写博客为自己申冤 声称起诉并不代表定罪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05:12 新京报

  本报综合报道 台湾著名主持人胡瓜因去年涉嫌利用监视器诈赌一案被认定成立,择日进行宣判,而他将面临最高5年的刑期,并且不能缓刑。对此,胡瓜不仅发表声明表示“起诉并不代表定罪”,还于23日到个人博客写文字申冤。

  去年,台湾著名主持人胡瓜利用监视器设下麻将赌局,诈骗好友两千多万,此事轰动台湾娱乐圈。此案半年来开庭多达十几次,也传唤了20多位相关证人,前日,诈赌案终于
宣告终结,胡瓜和哥哥胡技烜、田淑玲等人被认为确有诈赌行为,至于胡瓜反告陈菁菁母女恐吓的部分则是不成立。法院择日进行宣判,胡瓜为此将面临最高5年的刑期,且不能缓刑或处以罚金来代替。

  胡瓜前日在自己的博客上以一篇题为《艺人和博客的关系》表示,艺人想表达的,媒体不一定写得清楚,艺人不是这个意思,媒体却常常误解成别的意思。胡瓜表示,希望能借博客的宽广空间来表达自己的心声,因为艺人遭到误解时,似乎只能通过博客说明自己的真意,让大家直接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据悉,尽管涉嫌诈赌案已经被法院认定,但由胡瓜主持的电视节目昨日照常在录制外景,胡瓜本人也大胆出现在媒体面前,毫不回避。(记者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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