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娱乐讯 明星红不红,广告是最大指标,除了应邀代言商品,明星的名字,也可能变成产品或厂商的活广告。上星期才结束内地宣传返台的“元气(blog)小子”,昨天以2006年世界电玩大赛台湾选拔赛代言人身分现身,说到当产品活广告,他们最有心得,因为团名“元气”太抢手,从商店到产品都跟他们“撞名”,不同的是艺人代言、出席活动,都有代言费、酬劳可领,但艺名被广告商强行置入,只是白白帮人打广告,什么好处都没有,“元气小子”只能自嘲:“也算是我们红啦。”纸杯、火锅都元气啦!
“元气小子”分别在内地和台湾拍过运动服及“魔界”电玩广告,人气早有背书,然而随着3个大男生为活动全台跑透透,也在各地发现和他们同名的“兄弟店”或“兄弟产品”。团长李岳印象最深的是在宜兰看到的“元气泡沫红茶店”,辣妹穿着清凉摇泡沫红茶,虽然视觉很“元气”,但跟他们的健康形象略有差异;另外还有“元气茶坊”、“元气锅”、“元气纸杯”和新上市的健康饮料“元气体健茶”,都打出“元气”名号。
其实,以“元气”为名早有所闻,但在“元气小子”窜红后,更出现许多新的兄弟产品大占“元气”便宜,这也给了“元气小子”经纪人辛志谕一个好点子,他说:“我准备在元气出下一张专辑时,玩一个游戏,只要歌迷秀出跟元气店或元气产品合照的照片,就可以折价买专辑。”化被动为主动,不失为高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