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4岁的香港女艺人4个月前在艺人男友家中更衣时,被男友用手机录影,手机中有该女艺人清晰的面容和半裸换衣短片。谁知男友在乘的士时遗失手机,连累该女艺人遭人勒索五万元。企图利用半裸短片勒索的不法之徒郭金胜前日被香港法院判处28个月刑期。消息传出后,香港媒体追查这位女艺人是谁,分别向胡杏儿、叶翠翠、陈敏之询问,三人皆否认此事。
不法之徒要价五万
据悉,该女艺人换衣短片的拍摄时间是2006年5月13日,该女艺人去男友家,毫不避嫌地在男友面前换衣服,男友用手机录影,但她发现后急忙制止,所以画面只有10秒。原本男友只是想私下观赏短片,却不小心遗失手机,被不法之徒捡到手机,利用短片谋财。
遗失手机后,该女艺人和男友急忙到警局报案。报案后不久,就有一男子(郭金胜)自称林先生发短信给该女艺人:“如果你想拿回短片,请和我联络”。该女艺人赶紧又向警局报案,警方请女警冒充该女艺人与郭金胜联络,女警开价两万港币想拿回手机,但郭金胜说:“我要五万港币,不要再谈价,我可以把短片卖给媒体,说不定可卖到更高价。”
换衣短片曾被复制
现年41岁的郭金胜被警方逮捕后,警方在他家中搜到他向该女艺人发短信的手机,证明他的确有勒索动机。还承认“为方便以后欣赏,将短片复制到另一手机,和朋友分享。”法官表示因利用手机犯法的事越来越多,必须重判作为警示,同时表示短片没有外流。
据了解,该女艺人与男友为一对情侣,都是香港电视圈的艺人,女艺人现年24岁,其男友则为22岁。案情指出,该女艺人与男友从去年5月开始拍拖。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