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长洁 实习生杨惠涵) 前日,香港区域法院审理的一宗案件披露,一位电视台女艺人A小姐,四个月前在同为电视台艺人的男友B先生家中更衣时,被男友用手机拍下裸露上身的香艳片段。岂料男友乘的士时遗失手机,连累A小姐遭人勒索五万元,目前法院审结后对被告郭金胜判刑28个月。
男友遗失手机 女方裸照泄露遭勒索
根据区域法院前日审理的编号为DCCC 674/06的案件披露,A、B为一对情侣,24岁的A小姐是电视台女艺人,男友B先生今年22岁同为电视台艺人,两人去年5月左右开始交往。
今年5月13日,A小姐于B先生家中在B面前更衣,B用他的摩托罗拉V3i新款手机拍下更衣过程,片长约十秒,清楚见到A的芳容及赤裸上身,片段一直储存在手机中。岂料四天后男友乘的士时遗失手机,他立即致电A,然后停止手机服务,再向警方报失。
但6月2日,A收到一个有来电显示的手机短讯,通知她“想要短片,打电话给林先生”。她深感惊慌,遂报警求助,香港女高级督察林敏娴于是假扮A的助理,化名Amy致电该来电号码。当时一位自称为林先生的人接听了电话,要求数万元“茶钱”作为归还手机的条件。两日后,林敏娴再联络他及提出以两万元“交易”,但郭要求五万元,又指“我卖到传媒会更多钱”,两人于同月5日在尖东日航酒店的咖啡店商议,郭金胜向林敏娴展示换衫短片,并在接过五万元有记号钞票后交出手机,但离开时即遭在场埋伏的警员拘捕。
被告认罪 承认将短片与友人“分享”
“林先生”被捕后承认自己本名为郭金胜,无业,过往有涉及藏毒及盗窃共四次案底。在警方口供下郭金胜解释,他从的士拾获手机时,发现A的更衣短片,只想跟机主取“好处”,警方其后在他位于青衣的寓所找到属于他的一部手机,内部也存有涉案短片,另又发现一张纸,上面记录B所遗失电话中的多个电话号码,郭金胜承认曾下载A的更衣短片到自己的手机,更将短片与多名朋友“分享”。
前日该案审理后,主审法官游德康称,被告更利用短片勒索作为艺人的女事主,令案情变得非常严重,被告还将涉案短片拷贝,向朋友展示,法官对此感到震惊,忧虑有关短片的拷贝外泄,遂将勒索罪的量刑起点定为监禁四十二个月,基于被告认罪减至二十八个月,两部涉案手机则充公。
有记者向警方负责调查此案的主管梁柏荣查询女事主的身份,并提过多个女星名字,但梁柏荣笑言因公务繁忙,少看电视电影,所以“不知道”。他透露与女事主会面时,她没有表现“大牌”一直配合警方工作,梁又直言只看过涉案的换衣短片一次。
A究竟是谁
由法院方面披露的案情看到当事人是一对发展“姐弟恋”的情侣,因为事件牵涉到知名艺人,所以法院方面以A小姐、B先生代称,而这样反而引发香港市民大猜想,究竟这两人是谁?
前日,无线制作资源部副总监乐易玲在得知此案件后称:“我相信旗下的艺员不会是这样,因为他们都训练有素,万事会特别小心。”
但尽管如此,还有不少网友怀疑她就是TVB艺人,有网友猜测案中女艺人的英文名可能首个字母是A,但也有网友猜测她可能是新近有丢失手机的女艺人。
A字派
这部分网友认为,法庭称女事主为“A小姐”,她的英文名也许是以字母A为首,由此女模Ana.R、Amanda成为怀疑对象。
丢手机派
这部分网友认为,法庭以“A小姐”代称不过是延续十几年前的字母小姐案,所以从过往曾传出遗失手机新闻的艺人出发,揣测事主可能是阿Sa、郑融、胡杏儿或官恩娜。而香港媒体已经向TVB公开的艺人情侣档叶翠翠、李逸朗,胡杏儿、黄宗泽,陈敏之、杨明询问,三对都否认自己是事主。